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因业务需要及我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要求,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购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大气污染物(二噁英)专项监测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等文件精神,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限
(一)服务内容
对钦州市辖区内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大气污染物(二噁英)开展专项监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服务时限
2026年2月至2025年2月底。
二、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
三、申请机构资格及材料要求
按照资质情况、守法信用、价格、服务方案、质控和管理措施及单位优势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购买服务的机构按附件要求于2026年2月5日12:00前将按询价需求资料清单报送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指定地点,报送材料一律不予退回,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0777-3233786,邮箱qzgfyjk@163.com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713室
附件:1.
钦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名单.doc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