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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钦州市环境问题举报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2-09 18:00
举报时间 举报内容 处理情况
1月4日 来电人反映:扬州街吾悦公馆B区4栋附近的别克4S店经常散发极刺鼻的油漆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故致电,请部门核实,并要求该店将喷漆作业的场所封闭起来,以免影响附近居民。 您好!经我局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经营主体为钦州骏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设有喷漆烤漆房2个,均已安装活性炭治理设施。近期,该公司负责人重新更换活性炭材料。目前正在对烤漆废气治理效果进行环境监测。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继续加强管理,尽快提供环境监测报告至我局进行备案。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4日 最近几个月,北部湾大学附近的空气质量一天比一天差,有种焦糊味,空气中弥漫着白色的颗粒物,在灯光照耀的情况下非常明显,建议严查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对钦州市钦南区北部湾大学附近点位区域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工矿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近期,我局已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尤其针对群众反映的线索开展排查,一旦发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我局将继续关注您反映的线索。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6日 来电人曾多次反映钦北区石吉东8巷钦北区石吉生态污水厂污水外排散发臭味的问题。2025年1月6日再次致电,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该污水厂污水外排仍然散发很臭的气味,明确表示手上有污水厂排放污水的证据,希望部门处理该问题。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钦北区新城区石吉生态净水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常运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建设单位为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组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准备工作。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1月6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扬帆大道南珠东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金三烧烤店,天天晚上烧烤向着居民楼排放油烟,影响附近居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位于扬帆大道与南珠东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的金三烧烤店已安装两台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产生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处理后再进行外排。经与相关负责人核实,近期该烧烤店的油烟抽风机发生损坏,导致油烟处理效果有限。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烧烤店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将继续跟踪相关进展情况。
1月6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扬帆大道南珠东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金三烧烤店后面,有人天天燃烧东西,烟雾很大,味道很刺鼻,影响附近居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经我局核实,您所反映有人燃烧东西的行为实为扬帆大道与南珠东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金三烧烤店油烟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扬帆大道与南珠东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金三烧烤店已安装两台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产生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处理后再进行外排。经与相关负责人核实,近期该烧烤店的油烟抽风机发生损坏,导致油烟处理效果有限。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烧烤店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将继续跟踪相关进展情况。
1月6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大风江那彭镇六湖村委大江埠村河段存在江水水质呈黑色的现象,其认为是那彭糖厂排污所致,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2025年1月6日,我局接到您提供的投诉线索立即开展排查。根据投诉线索,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分别对那彭镇淀粉厂、大风江那彭镇六湖村委大江埠村河段附近环境进行现场排查,暂未发现工矿企业环境违法排污的行为。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大风江那彭镇六湖村委大江埠村河段水质进出观察及检测,暂未发现异常发黑的现象。我局将继续跟踪关注此事,继续开展附近工矿企业的排查,涉及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我局将严肃进行查处。2025年1月15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那彭镇六湖大桥段大风江水质进行监测,暂未发现异常情况。感谢您向我局提供的环境问题线索。
1月6日 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24号启清羊肉粉店向着居民房排放油烟,产生臭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排烟管加长了,现在更严重了 您好!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我局及时对启清羊肉粉店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粉店正常营业,已办理营业执照,设有厨房一个,已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至店铺西北面。我局已要求该粉店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餐饮(粉店、火锅店、大排档、农家乐等)等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1月6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12月到2025年1月,钦南区凤凰路73号坭兴陶店使用机器做工产生的废气及废水乱排放,导致周围的草木枯死且变颜色,对环境造成污染,疑似影响市民身体健康。请有关部门处理。 您好!经我局现场核实,您反映的钦南区凤凰路73号坭兴陶做工点实为广西祥龙阁陶艺有限公司,主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设有拉坯、修坯、打磨等作业,打磨过程产生粉尘经过抽风机排至外围的布袋进行隔档,由于布袋破损导致粉尘溢出。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的现象。我局已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居民环境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8日 投诉钦州市钦南区东泉街与兴桂北路交叉口东南40米的又见炊烟餐饮店存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作息的情况,具体如下:1、违规私搭乱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帐篷及铁皮板房,阻碍消防安全通道、影响市容市貌,同时每天周边有幼儿园儿童及家长经过,如遇大风,吹倒帐篷伤及人;2、违规占用人行辅道,每天下午及晚上在人行辅道上停放大量四轮小车,在人行辅道上私设栏杆障碍物;3、私自开展的烧烤设备未做油烟处理,直排到空气中,周边居民闻到浓烈的油烟味,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亦未做降噪处理,每晚深夜24点后仍有“隆隆”作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及医院的睡眠作息;4、商家未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和及时提醒客人在深夜规定时间后禁止大声喧嚣及“猜码”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及医院的睡眠作息;5、存在嫌疑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商家外墙悬挂全部食材来自湖南,但至少烧烤食材并非如此。希望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的重要论述要求指示精神,还群众一个空气常新、良好环境、安全舒适、社会稳定的宜居城市,展现一个美丽的钦州形象,同时亦可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您好,针对您反映反映的钦州市钦南区又见炊烟湘菜馆油烟及抽风机噪声问题,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湘菜馆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湘菜馆正常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等,设有主要厨房操作间1个,内部设有炉灶5个,配套有油烟净化设备;烧烤操作间1个,设有烤炉净化一体化机器1套,日常主要进行炒菜、烧烤等产生油烟的作业,厨房产生的油烟主要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湘菜馆厨房正常作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与现场负责人核实,该湘菜馆制作菜品的厨房作业于晚上21时结束,烧烤作业一般经营至次日凌晨1时。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对该湘菜馆负责人提出要求:一、加强环保治理设施(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排放污染物(餐饮油烟)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将继续跟踪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8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黎合江工业园钦州市利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旁边有一木厂(无名),每天烧锅炉时产生大量浓烟(烧锅炉时间不定),浓烟中的黑色物质掉落至工厂附近停放的车辆上,且烧锅炉用的是松木柴火,臭味很大,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经我局核实,您所反映的木工厂为覃丽俏经营的一家木材加工厂,其于2024年11月从钦南区那丽镇产业园搬迁至黎合江工业园,暂未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土地审批证明、入园审批证明等属地部门手续,我局已要求其停止生产。建议市12345热线将此问题交由当地管委进行指导及调处。
1月8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子材东大街盛天华府B区“鲜味来”夜间时间段炒菜的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二楼,严重污染环境,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经核实投诉的盛天华府B区“鲜味来”店铺为钦州市钦北区鲜未来美食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场地内设置厨房1个,并已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厨房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再进行排放。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美食店负责人加强管理,对环保设施及时进行清洁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1日 1月11日16时,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北营路德营市场旁垃圾中转站处,有相关人员在焚烧垃圾,烟尘很大并异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日常生活。请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并制止。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以及走访,未发现您所反映的德营垃圾中转站焚烧垃圾的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垃圾中转站人员和周边居民进行焚烧垃圾相关法律宣传,禁止出现焚烧垃圾的行为。我局将继续跟踪相关的情况。
1月12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五马路中段水岸茗城小区隔壁的菜地经常有人焚烧垃圾,污染环境。2025年1月12日20时20分左右也有人焚烧垃圾,其要求部门处罚焚烧垃圾的群众,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我局对您所反映的点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焚烧垃圾的现象或者痕迹。我局执法人员已及时进行劝阻并进行宣传,要求居民禁止在此处焚烧垃圾扰民。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1月12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东泉路海慧春天西门对面的佳和烧烤店有人喷油漆,气味很刺鼻很臭。希望部门尽快处理。 您好!经我局与负责人了解得知,钦南区东泉路海慧春天西门对面的佳和烧烤店在当天对木门进行上漆作业,产生一定气味。经协调,该店商家已提前结束木门上漆作业,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后复查时未再出现上漆的现象。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3日 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炼油厂,排放废气的气味很臭,影响我们周边居住人群的正常生活,敬请政府相关部门监督处理。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投诉线索,核实您所反映的工厂实为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对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取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环审〔2024〕68号),使用众森医药产业园现有厂房,于2024年11月18日获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于2024年12月27日获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该公司建有1条工业级混合油生产线,设有加工区、化验室、固体仓库、办公区等,以棕榈油、甘油、氢氧化钾、乙醇、片碱、柠檬酸等作为原辅料,生产工序:检验→蒸汽间接加热→混合搅拌→脱水→检验→外售,预计年产工业级混合油6万吨。公司厂区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储罐的呼吸废气、脱水塔废气通过管道接入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我局已要求该公司:1.按环评批复文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厂区无组织气味的收集及处理工作;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我局后续跟踪检查,该公司已加强厂区无组织气味的收集处理,注意装卸区域的封闭,减轻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3日 来电人曾致电反映“钦南区沙埠镇桥坪街与双创大道交叉处的高新产业园区制药厂有刺鼻味道散出的问题”,经部门处办后有一段时间有所改善。但是近期刺鼻味道再次出现,对方经常在凌晨时间段进行排放,且在2025年1月13日下午时间段一直排放,已经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故再次致电反映,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投诉线索,核实您所反映的工厂实为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对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取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环审〔2024〕68号),使用众森医药产业园现有厂房,于2024年11月18日获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50702-2024-0123-L),于2024年12月27日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50702MADCC9NH7Q001Q),并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广西欧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工业级混合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公司建有1条工业级混合油生产线,设有加工区、化验室、固体仓库、办公区等,以棕榈油、甘油、氢氧化钾、乙醇、片碱、柠檬酸等作为原辅料,生产工序:检验→蒸汽间接加热→混合搅拌→脱水→检验→外售,预计年产工业级混合油6万吨。公司厂区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储罐的呼吸废气、脱水塔废气通过管道接入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我局已要求该公司:1.按环评批复文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厂区无组织气味的收集及处理工作;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我局后续跟踪检查,该公司已加强厂区无组织气味的收集处理,注意装卸区域的封闭,减轻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4日 来电人反映:1月14日20:10分,钦北区丽桥街80号屋主在门口焚烧垃圾,产生浓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您好!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为钦北区丽桥街80号屋主清理焚烧门前树叶垃圾的行为,经我局调查及处理,目前已停止并及时清理掉焚烧产生的垃圾。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4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进港大道(兰海高速钦州港出口附近)有一个北投交通养护科技集团的沥青厂,该沥青厂烧沥青排放的化学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您提供的环境问题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对广西桂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22年取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沿海绿色交通综合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环审(2022)120号),于2024年9月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0700MAA7CLAF00001U,设计年产沥青混凝土99875吨,建有搅拌主体楼、烘干滚筒机组、沥青储罐等设施,配套1台使用天然气(柴油为备用燃料)的100万大卡导热油炉。粉料筒仓和沥青罐呼吸口、搅拌楼出料口的沥青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系统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提供近期监测报告(2024年10月8日)显示:颗粒物(94.5µg/m3)、臭气浓度(<10)、非甲烷总烃(1.292mg/m3),污染物浓度数据正常。我局现场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过现场协调,该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停止生产,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减轻无组织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月15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发现,钦南区绿州北路马头庄街8号宇欣科技园园区内“洗羊羊洗涤厂”将未处理污水直接排放入到园区水沟。每天排污水量多,疑似使用机器是特殊设备。来电人担心该工厂排放的污水会污染环境,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整顿。 您好!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对绿州北路马头庄街8号宇欣科技园园区内“洗羊羊洗涤厂”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您提及该厂排水的问题。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厂的污水主要通过反渗透水处理系统设施进行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由于该厂的排水量较多,不能全部水量进行综合回用,故小部分经过处理的水接入宇欣科技园园区的园区管网。目前我局正在跟进调查该厂的相关情况,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者环境问题,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8日 来电人反映:2025年1月16日起,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安置区欧拉酒庄正对面铁皮房不定时散发出油漆味,味道非常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及时到场调查处理。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安置区欧拉酒庄正对面为“港鑫门窗不锈钢工程部”店铺,主要进行五金加工等,不涉及油漆及喷漆等作业,旁边存在一个铁皮房,但未发现喷漆、油漆的行为。经与“港鑫门窗不锈钢工程部”店铺了解,近期其旁边的操场确实存在刷漆、喷漆行为,经过有关部门协调下,有关人员已停止该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宣传,提醒相关的住宅居民,依法并合理进行作业,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19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黎合江工业园一期广西新起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燃烧材料导致冒出黑烟,味道难闻(塑料味),早上9:00至今味道都无法散去,导致来电人的呼吸道火辣辣的,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故来电,请相关部门核查。 首先,感谢您向我局提供的环境问题线索!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6日对广西新起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了解,该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停工,于2025年2月5日开始复产。下一步,我局正在组织对该公司的监督性环境监测工作。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我局将持续关注及跟进处理,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1月19日 来电人曾多次反映公司对面的广西起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厂的烟囱排放浓烟问题,特别是周末最为严重。有关部门于12月27日最后一次处理答复,但截至2025年1月19日期间问题没有得到任何改善,该工厂依旧持续排放浓烟散发臭味,已经严重影响周边工厂经营。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跟踪落实,责令被投诉公司立即进行整改。 首先,感谢您向我局提供的环境问题线索!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6日对广西新起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了解,该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停工,于2025年2月5日开始复产。下一步,我局正在组织对该公司的监督性环境监测工作。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我局将持续关注及跟进处理,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1月19日 来电人曾反映钦南区扬帆北大道人和春天G区89栋楼下“石锅煲仔饭”的营业时鼓风机运行造成楼体震动,噪声扰民问题。2025年1月19日再次致电表示问题未得到处理,有关部门未对前两次的处办情况电话答复。来电人表示其他商铺使用鼓风机都没有产生震动和大的噪音,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商家及时整改。 您好,关于您反映扬帆北大道人和春天G区89栋楼下“石锅煲仔饭”店的营业时鼓风机运行造成楼体震动、噪声扰民问题,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对该店经营者实施现场指导,要求其加装隔音垫层减轻鼓风机震动带来的影响,进一步规范经营及作业,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小区物业协调此事,督促相关问题的落实。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20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88号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正门对面居民楼停车场处,有市民在燃烧塑料袋,气味重影响周边环境,故来电,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您反映的南珠西大街188号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正门对面居民楼停车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市民焚烧垃圾的行为及痕迹。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走访该停车场的货车司机及场地管理员,询问未发现存在类似焚烧垃圾的情况。环境执法人员已在该地点的周边进行环保宣传,重点宣传焚烧垃圾的法律法规,及时引导周边群众减少焚烧垃圾的行为,同时提醒居民之间互相传达我局的要求,共同维护钦州生态环境。我局将继续跟踪此事,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日常巡查。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21日 来电人是钦南区安州大道吾悦公馆B区的业主,曾反映:小区2栋与4栋之间东面有一间“雪佛兰钦州中太”店,每天晚上不定时(一般20时起)进行喷漆作业,散发的刺鼻的有机废气的,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并有害居民身体健康的问题。2025年1月21日再次致电表示问题反复出现,现主要诉求为希望部门做出彻底解决的方案。请部门继续跟进处理。 您好!经我局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经营主体为钦州骏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设有喷漆烤漆房2个,均已安装活性炭治理设施。近期,该公司负责人按照环保要求重新更换活性炭材料,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目前该公司组织对烤漆废气治理效果进行环境监测。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继续加强管理,提供环境监测报告至我局进行备案处置。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21日 来电人曾反映:近半年来,钦南区民阳街新华路广厦花苑A区108号“京品膳北京烤鸭”营业期间油烟往楼上排放,影响楼上居民生活的问题。现再次致电放反映:经部门处理答复称“我局已要求该烤鸭店加装油烟净化器”,但截至2025年1月21日,仍然能闻到该店铺排放的油烟味,故质疑该店铺未按照部门答复整改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部门再次核查、督促该店铺进行整改,请相关部门再次处理。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及时协调新华路广厦花苑A区108号京品膳北京烤鸭店油烟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店未完善油烟净化等措施,厨房作业产生的油烟排至地下水道。我局已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技术的现场指导,约谈该店经营者,要求经营者及时改正行为,安装相应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厨房排放的油烟,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我局将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该店实施后续的跟踪检查。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22日 来电人是钦南区扬州街与安州大道交叉口吾悦公馆B区的业主,其反映:吾悦公馆B区对面汽车城修车修理店,喷油漆时不做好防护措施,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请部门核实处理。 接到您投诉问题后,核实您所反映的吾悦公馆B区对面汽车城修车修理店为钦州骏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对钦州骏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挂牌“雪佛兰钦州中太”)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营业,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等,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经营店面设有两层,第二层设有烤漆房2个、升降机及其他维修工具一批,两个烤漆房均已配套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喷漆作业产生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外排。该公司烤漆房所在的车间均开启窗户进行换气,车间墙窗户上面设置1台换气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环保治理设施处于开启状态。我局已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完善环保设施运维管理台账,建议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单位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我局跟踪情况发现,近期,该公司负责人按照环保要求重新更换活性炭材料,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目前该公司组织对烤漆废气治理效果进行环境监测。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继续加强管理,提供环境监测报告至我局进行备案处置。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1月23日 石锅煲仔饭抽油烟机鼓风机引起的低频率噪音问题,该低频率噪音穿透力强,衰减慢,从二楼到六七楼都能听到该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楼上几户业主的生活,该商铺的噪音问题违法了2022年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法第62条,我们通过物业与商家协商过几次,但都没得到问题的解决,还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该问题,利用国家给予的权利和义务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保护和改善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环境! 您好!需向您进行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以及钦州市人民政府于10月11日印发实施《钦州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文件,已经明确上述条款由公安部门进行实施。关于您反映扬帆北大道人和春天G区89栋楼下“石锅煲仔饭”店的营业时鼓风机运行造成楼体震动、噪声扰民问题,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对该店经营者实施现场指导,要求其加装隔音垫层减轻鼓风机震动带来的影响,进一步规范经营及作业,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小区物业协调此事,督促相关问题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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