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2024年7月钦州市环境问题举报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8-10 16:20
举报时间 举报内容 处理情况
7月2日 靠近永福小学附近的外贸小区平陆运河施工半夜扰民,没入夜不见动工,人家休息时间开始施工,打扰居民休息。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金海湾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工艺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申请,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57),有效期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3日的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缩短夜间施工时间,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2日 来电人曾反映“因钦北区皇马四区玻璃厂(其表示不清楚厂名)乱排污水,导致稔子坪村散发一股硫酸刺鼻臭味,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影响养殖”的事宜。经处办部门答复称:“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进行电话联系,现场核实所反映的事发点位实则位于钦州两山创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外的一公里处的沙帽岭(经纬度:22.084227°N,108.621039°E)有一处流动的水沟渠,经现场人描述流动的水质中散发一股不明气味,但无法确定其来源”。 来电人不会操作手机故对此无法评价不满意,因此再次来电反映,请相关部门继续核实情况,协调制造污染的单位作出合理赔偿,杜绝污染环境的问题出现以及维护人民财产的安全。 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您反映的地点进行多次现场排查,暂未发现该点位周边工矿企业存在乱排污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也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杜绝突发环境问题的发生。关于您提出“鸭死亡受损赔偿”的诉求,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环发〔2015〕111号)附件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第四部分非环保部门职能类(八、财产损失鉴定)中“农作物、林木(果树、花卉、药材)、养殖物(含水产品)出现减产、死亡,种植户怀疑因周边企业排放污染物所致,要求赔偿的,提示其立即向当地农林牧渔部门反映,申请鉴定评估损失种类、数额、原因,为后续调查、调解、诉讼提供基础材料”的有关规定,建议您及时向农业部门提出申请鉴定。
7月2日 来电人反映:7月2日22:13,钦南区扬帆大道北投湖畔公园里工地仍在施工,施工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搅拌机持续的响),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经我局调查了解,钦南区扬帆大道北投湖畔公园里工地近期确实存在超时作业的现象,我局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我局继续跟踪情况。
7月3日 来电人反映:7月3日23时20分,在钦北区中地滨江国际10栋,斜对面的国贸中心北门出来的永福东大街路段,还有敲地和施工的声音,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休息。现来电反映,请主管部门核查处理此事。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我局已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反映的工地为中国电信的光缆改迁工程,配合平陆运河永福大桥标段的施工,偶有午间延迟施工的现象。我局已联系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进此事。再次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3日 来电人反映:7月3日22时47分,钦北区永福大桥仍在进行挖机、钻井、电焊等事宜,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来电人协调施工队22时后不要开工,请部门处理。 我局与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噪声管控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月3日 现因平陆运河施工,位于钦南区金海湾西大街钦州市第一小学二校区处的街道扬尘很大,从2024年7月起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来电人认为不合理,故来电反映希望能晚上不施工转而早上施工,且在早上使用水清洁扬尘,请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金海湾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现场有一定量的扬尘产生。因该施工工艺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申请,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57),有效期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3日的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缩短夜间施工时间,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督促施工方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必要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3日 来电人曾多次反映,钦北区石吉东8巷钦北区石吉生态污水厂污水外排散发臭味。现来电人要求再次反映,表示该厂排放污水散发的臭味,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请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我局已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按照相应的处理工艺及时治理污水,做好抑制臭味的工作,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
7月4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人民路8号协商商业广场F1层梅菜扣肉饼隔壁的“煎饼果子烤冷面店”未安装抽风机等排烟设施设备,导致油烟乱排,周边空气灼热、浑浊。 经我局现场核实,未发现有所反映的店面,投诉的店面疑似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由于投诉人信息保密,无法直接投诉人,故无法进一步核实情况。请投诉人提供更为具体的情况。
7月4日 来电人反映:在钦南区五马路牛圩坡(革命烈士陵园)附近有一块扬尘噪音监测的电子显示屏,其因工作需要把该显示屏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录入公安系统,故来电求助。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您提到的扬尘噪音监测的电子显示屏不是我局设立的,经我局多方了解,已协调相关负责人联系钦南区文昌派出所处理。
7月4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子材大桥(四桥)平陆运河施工队7月4日午间时间仍在施工,严重扰民,请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督促施工方休息时间停止施工。 针对存在的施工扰民问题,我局与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噪声管控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月5日 来电人是钦南区新阳街居民,致电反映:距离自家不足10米的工地经常晚间施工扰民至凌晨,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故致电投诉,希望部门协调不在晚间施工扰民的问题。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及第臻品”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施工。经核查,该项目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广西丰实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于2021年5月开始建设施工。经现场了解,7月5日(星期五)施工单位对8号楼幼儿园3层进行梁板浇筑施工,由于中小学生下午放假四桥保通桥临时出现交通堵塞现象,混凝土输送单位无法将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及时运输到位,导致混凝土浇筑时间延迟至夜间23时10分结束,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三、因特殊需要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后续我局加强监管、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7月5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7月6日0时,钦南区板岭一巷(明丰窗帘对面)的道路路段施工方正在夜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请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经我局核实了解,投诉工地实为钦州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建设单位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未竣工。针对前段时间该项目存在的夜间作业噪声扰民问题,我局已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督促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进此项目施工进展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5日 2024年7月5日23时22分,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安州大道市妇幼保健院往白石湖方向路段进行路面修补工作(施工单位不详),使用机器钻地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相关部门协调晚间施工问题。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金海湾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工艺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申请,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57),有效期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3日的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缩短夜间施工时间,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5日 来电人反映:7月5日凌晨1时钦南区金海湾大桥平陆运河仍在施工,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每天晚上都夜间施工),其孩子第二天早上还有考试,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噪音问题。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金海湾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工艺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申请,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57),有效期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3日的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缩短夜间施工时间,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5日 来电人是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4号北部湾名座10楼的住户,反映每天12时左右,遭到位于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8号五金宿舍的楼顶遮阳棚阳光反射到来电人客厅,形成光污染影响居住环境,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经我局现场走访核实,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8号五金宿舍的铁皮建筑属于集中经营以及住宅的建筑。目前,我国未制定对光污染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的规定中,适用范围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我国地方性法规中《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于光污染防治的内容,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及钦州市尚未制定光污染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建议您可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界定造成光反射的建筑物是否符合要求并进一步处理,也可申请民事诉讼解决。
7月5日 来电人反映,兰北高速桥底下开办的“许五水泥店”经营水泥沙石等,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导致耕地无法耕种及装卸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针对您投诉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现场调查,检查对象为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许伍水泥店,已经办理营业执照(92450702MA5M1MDY2P),经营范围:水泥销售等,于2015年注册经营,属于合法经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经营,主要以经营销售沙石为主,未发现因加工产生较大粉尘、噪声及污染农田的现象。我局已现场要求负责人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管理,杜绝出现污染环境的行为。我局继续跟踪了解。再次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6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7月6日13时多,钦北区扬帆北大道西侧敏捷珑玥湾小区物业安排工人在其他小区外面(靠近中地滨江壹号这边)搭建车棚,一直有响声且时不时突然巨响一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午休。故投诉,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我局调查协调,前段时间敏捷珑玥湾小区物业搭建车棚影响居民休息,目前车棚已搭建完毕。
7月6日 来电人曾于4月28日反映:钦南区新兴西路延长线往农垦家园方向路边夜市摊油烟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问题。部门已介入处理并给出答复。现来电人再次致电反映该问题,表示夜市摊铺并未进行整改,油烟问题仍继续影响周边居民。故其要求部门再次跟进处理。 此投诉事项已由城市管理部门下达责令整改并进行督促整改,我局已对所涉及排放油烟的流动及固定摊位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规划该街道此点位为美食街非我部门职能,若投诉人认为该街道规划为美食街不合理,可向美食街规划职能部门提出。
7月7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扬帆北大道北86号新江山美地旁的新楼盘,已连续三个周末进行施工并产生噪音。中午休息时间未停工,已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周末休息,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协调该工地避免周末休息时间施工。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江山美地”二期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江山美地二期项目主要建设1号住宅楼及沿街商业网点、地下室,建设规模约68824.63平方米,项目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钦州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作业(非浇灌式),经与现场负责人了解,项目已完成210多根桩基(压桩)作业,剩余10多根桩未完成,偶尔有中午休息时间作业的现象,桩基预计7月15日完工。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三、因特殊需要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后续我局加强监管、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7月7日 来电人是反映:钦北区向阳街道金华路“金页制药”每天20时开始排放废气,住在高层每天都会吸入废气,影响日常生活。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锅炉车间使用的主要燃料为木柴,现场调阅该公司监测报告(6月14日采样),锅炉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分别为43.6㎎/m³、ND、197㎎/m³,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燃煤锅炉限值,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环保手续齐全,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月7日 来电人反映:近一个月来,钦南区子材东大街恒大绿洲小区16栋后面工地每天从9时至19时联系施工,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经我局核实了解,恒大绿洲四期的三栋楼层已经封顶,目前主要进行园区绿化及道路修复辅助工程,室内刮腻子和刷漆、切割等作业,偶尔存在中午休息时段作业的现象。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情况。
7月7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凌晨1时,钦南区平山东大街99号天骄御景小区对面的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经我局核实,光大天骄御景对面工地实为北投湖畔里小区施工工地。近期,该施工工地因浇筑过程发生混凝土输送管道堵塞以及爆管问题,导致出现一些夜间延迟施工的情况,我局已要求其立即整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进一步跟踪。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7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近期,钦南区金海湾大桥(三桥)平陆运河深夜进行施工,7月7日直到晚上23时还在施工,噪音严重扰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我局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调整施工时段,加强噪声管控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了解。
7月9日 来电人反映:新江山美地小区经常性在午间休息和夜间休息时段建设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江山美地”二期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常施工。江山美地二期项目主要建设1号住宅楼及沿街商业网点、地下室,建设规模约68824.63平方米,项目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钦州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作业(非浇灌式),经与现场负责人了解,项目已完成210多根桩基(压桩)作业,剩余10多根桩未完成,偶尔有中午休息时间作业的现象,桩基预计7月15日完工。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三、因特殊需要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后续我局加强监管、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7月9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钦南区南珠东大街桥东加油站(南珠东大街)对面人行道处,每天约凌晨1时就有施工车辆在此进行施工,时间持续10多分钟,十分影响周边居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南珠东大街桥东加油站对面实属市政工程作业,存在吊机夜间施工作业现象。我局已提醒相关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注意对周边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踪。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9日 2024年7月9日早上7:40分,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扬帆大道恒祥豪苑东面约50米处的施工地噪音大于70分贝,认为该噪音严重扰民。故来电,请相关部门核查。 经我局现场核实,投诉工地实为北投教育旗下幼儿园工程项目工地,目前已经封顶,主要进行一些内部装修作业(刷漆、刮腻子、切割等作业),偶尔有早上6点前施工的现象。经了解,该项目预计9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调整早上施工时间,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踪了解施工情况。
7月9日 来电人反映:在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8-10后面的院子至88-3处有人在焚烧垃圾,导致空气污染严重,对附近学校、居民造成影响,且与上次致电后,该问题依旧未能得到解决,现依旧存在每天早上8时40分至早上9时焚烧垃圾的情况,故再次来电,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走访群众了解,核查具体的事发点位。现场检查发现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8-1至88-3处确实存在有人焚烧垃圾的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已对相关人员行为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出现焚烧垃圾的行为。
7月9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7月9日凌晨5时,钦北区环宇街半宙制药厂宿舍旁边的旧制药厂工地(慧宝康城)休息期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慧宝康城”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作业。经现场调查,该项目施工规划内容分别为基坑、1号至7号住宅楼及沿街商铺、幼儿园,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为钦州尚仁居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福建省二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于2024年1月17日开始建设。经了解,7月9日当日早上6点以后开始施工,主要进行拆除、清理地下室铝板、墙柱加固、搭设临时外架简单施工,无混凝土浇筑等产生明显噪声的作业,开工前有进行一些准备工作。我局现场下达处理意见:一、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三、因特殊需要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我局继续跟踪督促落实要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9日 来电人曾反映: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与扬帆大道交汇处经常有运石车掉落石头在机动车道上,其希望部门加强该路段运石车的监督及查处。现反映:这种道路遗洒现象还存在,道路尘土飞扬,现环卫工人正在打扫。建议杜绝源头立即整改,请相关部门核实整治。 您好,经我局核实了解,目前,机动车道路的大货车整治工作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已由交警大队进行协调,建议继续由职能部门继续跟踪处理。望您予以理解。
7月9日 2024年7月9日22:15,来电人致电反映:钦北区永福东大街市政道路(中地滨江国际与中石油小区之间的路段)正在施工,施工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来电人强调该施工噪音影响到小孩学习和休息,也影响到大人次日工作精神状态,其对此表示不满,希望有关部门督促施工方整改,不要在夜间施工扰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我局已接收您反映的问题,并非常重视,及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经查,您所反映的工地为平陆运河永福大桥标段的路面施工工地,存在偶有超时作业的现象。我局已要求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再次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0日 来电人反映:7月10日12时,钦南区蓬莱大道松宇时代城18栋项目工地还在持续施工,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故致电,请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松宇时代城四期”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该项目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广西钦州松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恒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了解,7月10日中午时段施工的作业为小区18栋的铝模板安装作业,当日中午施工至13时30分结束。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三、因特殊需要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后续我局加强监管、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7月10日 来电人反映:钦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将钦北区银河街银河五巷的国有住房(原银河市场)出租给企业改建汽车修理厂,该修理厂自经营后日夜工作,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问题,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危害居民身心健康。现众多居民要求停办该修理厂,故致电反映,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钦州市钦北区亿隆汽车养护中心进行现场检查。该养护中心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动车修理与维护;于2024年5月注册,2024年6月开业,设有洗车平台1个、升降机1台及其他维修工具一套,未设有喷漆房。经与现场负责人了解,该汽车养护中心日常主要进行洗车、换机油维护保养等工作,不进行喷漆、刷漆作业,未设置有大型产生高噪声的作业机械。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禁止从事露天打磨、喷漆等行为;二、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防止休息时段作业扰民。 后续我局加强监管、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7月10日 来电人反映平陆运河钦南区滨江北路钦州市水利局路段近期夜间休息时间段施工,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并与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对于附近桥梁标段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月10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人民路协盛商业住宅区(协盛超市路段)近期夜间休息时间段施工,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并未发现协盛超市附近存在市政施工的现象。我局继续跟进此事。
7月10日 来电人反映:7月9日至7月10日,钦北区子材大桥东面平陆项目都在午间施工,产生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故致电投诉,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子材大桥午间施工的问题,我局与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要求相关的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噪声管控工作,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
7月10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钦廉街68号佳和小区旁边七里香道路很多烧烤摊流动摊贩油烟乱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现致电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您好,目前我局正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接油烟相关处理事项,同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置,要求相关的摊点完善相关油烟治理措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0日 2024年7月10日18时10分,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北部湾大道香江花园小区旁北投集团后面空地有市民在焚烧垃圾,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走访,目前钦南区香江花园旁北投集团后面空地未再出现有人焚烧垃圾的现象。我局继续跟踪督促。
7月12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子材街道民安街二巷附近(东方红幼儿园对面)工地,至少已连续两日,在中午休息时间(12时~15时)仍有两辆挖掘机在作业,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休息。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协调该工地不再在休息时间施工,避免噪音影响其他居民生活和休息。 您好!经核实,所反映的工地为“慧宝康城”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我局已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采取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了解。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2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富民路万锦悦府“万锦金街”招牌正对面有家“海螺村都市夜宵”店,其厨房排烟正对着来电人住房排烟,来电人认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我局现场调查,富民路万锦悦府“万锦金街”招牌正对面“海螺村都市夜宵”店设有厨房操作间,安装大炒锅2个、小炒锅4个、无烟净化烧烤炉1台,油烟通过排烟管道外排。我局已对“海螺村都市夜宵”店油烟设施安装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商家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治。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2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4号东风市场北门内博蕾幼儿看护点(卖干货对面)重新装修了两个大灯箱招牌,晚上一打开导致其房子都是红的,遮阳窗帘也无法遮挡,影响休息,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您好!根据《钦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包括在户外场所、空间,利用建(构)筑物、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形、充气物、条幅等载体设置的广告。第四条: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以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审核工作,监督和指导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实施。市工商部门是户外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对户外广告发布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发布违法户外广告行为。市财政、交通运输、卫计、公安交警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您所提及的广告牌不属于我局审批管理的范围,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7月13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6月底开始,钦北福环路与人和街交叉口东南100米百利名苑销售中心(钦北区政府旁)的广告牌通宵开,广告牌灯光刚好对着其卧室,影响其休息。其表示广告牌以前22时30分就会关闭,故反映,请有关部门协调让对方22时30分前关广告牌。 您好!根据《钦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包括在户外场所、空间,利用建(构)筑物、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形、充气物、条幅等载体设置的广告。第四条: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以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审核工作,监督和指导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实施。市工商部门是户外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对户外广告发布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发布违法户外广告行为。市财政、交通运输、卫计、公安交警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您所提及的广告牌不属于我局审批管理的范围,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7月13日 7月13日23时45分,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家兴苑四区后面工地施工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希望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钦州市水务综合提升项目(钦州市第二水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594.25平方米,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为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始建设。经过调阅项目近期施工日志得知,该项目于2024年7月6日完成旋挖桩工艺施工作业,于2024年7月13日进行脱水机房、回水水池等点位的简单基础施工,不涉及打桩及混凝土浇筑等产生较大噪声的施工作业。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因特殊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3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子材东大街辅路才湾人醋血鸭.下饭菜(世贸店)油烟往小区上门飘,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周边业主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钦州市钦南区才湾人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正在营业,该餐饮店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等,于2024年3月注册经营,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场地内设置餐桌10张,设有厨房1个,厨房内设炒锅、煮锅(上方设有油烟集气罩),设置LQ-JDS型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1台、光氧活性炭除味器1套,厨房作业产生的油烟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光氧活性炭除味器等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放管道往该商铺门前上方排放。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加强管理,建议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该商铺边界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3日 来电人反映:至2024年7月13日3时47分,钦南区新阳街159号门前道路仍在施工,产生噪音扰民。其希望停止夜间施工,请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针对“及第臻品”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我局已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4日 来电人反映近日平陆运河在子材大桥周边夜间施工扰民问题,请部门核实后督促整改。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子材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段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必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申请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申请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61),有效期为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28日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缩短夜间施工时间,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4日 来电人反映:7月14日凌晨约4时,子材大桥平陆运河施工方便开始施工,产生的声音(打铁声)分贝过大,严重干扰附近住户休息。其表示之前多次出现该问题,故致电反映,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要求施工方不要凌晨施工。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子材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段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必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申请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申请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61),有效期为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28日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4日 诉求人来电反映,2024年7月12日起钦州市钦北区子材大桥施工时所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诉求人表示子材大桥施工方24小时施工,不清楚施工时所使用的机械,诉求人未向施工方反映,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子材大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子材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段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必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申请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申请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61)。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避免在敏感时间段进行特殊作业,以确保施工时间与周边居民作息习惯相协调。三、要求施工方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督促他们落实好主体环保责任,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5日 来电人曾于4月28日反映:钦南区新兴西路延长线往农垦家园方向路边夜市摊油烟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问题。部门已介入处理并给出答复。现来电人再次致电反映该问题,表示夜市摊铺并未进行整改,油烟问题仍继续影响周边居民。故其要求部门再次跟进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您原先诉求市城市管理部门已对相关的餐饮经营点发放责令整改书,目前我局对相关的餐饮经营点进行油烟收集治理设施安装技术指导,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7月15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子材大桥保通桥桥头处(江滨豪园旁)近段时间新建了一个夜市,该处夜宵铺经营时产生油烟很大,影响周边环境,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我局正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接油烟处理相关事项。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进行现场指导夜市摊点的油烟收集治理设施安装和油烟净化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月15日 来电人反映:近一星期,钦南区扬帆大道北投湖畔公园里工地在凌晨3时还在施工,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故致电,请部门尽快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问题,我局立即对“北投湖畔公园里”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施工,目前正在施工作业。经现场调查,该项目近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北投湖畔公园里项目3号、6号住宅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北投滨湖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了解,该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办理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5070200000100),并于2023年6月21日获市住建局建筑批复的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6月22日开始建设。经查阅相关资料,2024年7月10日进行项目3号楼一单元二十九层墙柱三十层梁板混凝土浇筑作业,于当日晚上23:35完成混凝土最后卸料施工;7月11日进行项目6号楼7层墙柱8层梁板浇筑作业,次日(7月12日)凌晨00:10完成最后卸料施工;7月13日进行项目3号楼二单元二十九层墙柱三十层梁板浇筑作业,于次日(7月14日)凌晨00:58完成最后卸料施工。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 我局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要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6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年年丰5栋154-155-156大杰美食店存在以下问题1.油烟乱排严重影响附近店铺经营;2.抽烟机的噪音过大;3.在室内使用木碳来烧烤,经来电人了解在南宁市不允许在室内使用木炭现主要诉求咨询钦州市是否可以在室内使用木炭烧烤。请部门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广西钦州市刘大杰美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营业,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等,于2021年10月注册经营,总经营面积约280平方米,场地内设置有餐桌多张、厨房操作间一个,厨房作业产生的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年年丰专用排烟管道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油烟设施产生明显噪声,对于是否可以在室内烧木炭的情况,涉及住宅室内个人安全隐患问题,我局非主管部门,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6日 来电人曾反映:近期钦南区南珠西大街84号东风市场北门内博蕾幼儿看护点(卖干货对面)重新装修了两个大灯箱招牌,晚上开灯至第二天第二天早上导致其房子都是红的,遮阳窗帘也无法遮挡,影响休息经过部门答复告知不属于其受理范围,故再次登记转交给能处理的部门,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博蕾幼儿看护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与博蕾幼儿看护点园长进行沟通协调,要求该看护点调整面向东风市场北门广告灯牌的开启时间,避免影响到周边住户休息。根据《钦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以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利用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相邻权人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向市市政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涉及住建规划、交通运输、卫计、工商、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管理职权的,申请人应向前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 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附带夜景光源的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亮度控制标准,安装亮度调节装置,科学控制声音、亮度和使用时间,与所在区域整体灯光环境气氛相协调,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第三十条 市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设置不良行为记录机制,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批准文件、经查实存在诚信问题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户外广告设置人,载入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交由市市政管理部门处理。若以后出现类似工单,建议市12345热线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划分文件,将工单派发至相关主管部门处置,确保群众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7月16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7月16日13时16分,钦北区银河街与钦州湾大道交叉口的道路仍在进行午间施工,破碎地面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的关注及支持。经我局调查了解,所反映施工点位共有两个,其中一个工地为开投公司的路面修补工作,近期两日未开工,另外一个工地为通讯公司改迁光缆进行的开挖工作,7月17日上午8时开始进行的开挖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已提醒工地相关的负责人,要求加强对工地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踪督促。再次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7日 反映钦南区大番坡镇江口村北部湾大道渔大猪脚粉排污污染问题 根据电话接报转来的群众投诉线索对钦州市钦南区杨帆渔大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正常营业,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等,设有大小炒锅各为一个,煮锅一个,厨房内设有油烟集气罩和排气管以及窗户装有一台抽风机,厨房内进行炒菜作业产生餐饮油烟大部分通过抽风机直接抽往外部环境排放,部分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外排;厨房产生污水经过收集通过排污管道外排至外环境。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建设完善环保治理设施(油烟及污水治理设施),产生污染物须经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外排,杜绝出现污染物直排外环境的行为,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7日 反映钦南区久隆镇龙头村养猪场排污污染群众 根据电话接报转来的群众投诉线索对钦州市雄桂农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营范围: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其养殖项目于2020年8月13日获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市雄桂农牧有限公司养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钦环审(2020)100号)。经现场核实了解,养殖废水经该公司集污设施收集后抽至甘蔗林山上的储存池进行储存,用于甘蔗林(约90亩)、沃柑果园(约80亩)的农灌。由于近段时间下雨天气影响,存在浇灌污水溢流至外部环境的现象。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停止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二、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8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富民路东升市场公共卫生间旁商铺的碎冰机每天在早上5时至晚上19时不定时工作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故致电投诉,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理解与支持,经我局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东升市场商铺碎冰机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为主体是农贸市场,这其中涉及农贸市场管理、市场准入、市场需求等问题,根据《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编制农贸市场网点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农贸市场的防疫条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7月18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钦北区永福东大街5号西北方向东升农贸市场内卫生间旁边有家制冰店铺,每天早上不到6时开始制冰,且为了方便直接把机器放置在屋檐下作业。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诉求:要求该店铺把制冰机器放置在室内作业,避免噪音扰民,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理解与支持,经我局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东升市场碎冰店铺制冰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为主体是农贸市场,这其中涉及农贸市场管理、市场准入、市场需求等问题,根据《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编制农贸市场网点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农贸市场的防疫条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7月18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子材东大街宏基御堤湾旁边建桥施工扰民,每天早上5时30分开始到次日凌晨1时连续施工。影响周边业主休息和生活。请相关部门核查协调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子材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段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必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申请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申请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61),有效期为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28日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我局联合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督促相关施工方进行整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18日 来电人反映:7月18日3时左右,驾驶电动车行驶到钦南区新兴街人民路38号商业大厦门前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有很多应该是平陆运河泥头车驾驶速度很快,并且不盖好篷布,导致扬尘很严重,现来电反映钦江一桥平陆运河施工车辆不做好轮胎清洗和盖篷布,请主管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协调,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做好车辆运输覆盖防尘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按照职责分工,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重大和跨区域执法的主管部门为城市管理局。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8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平陆运河项目进行金海湾大桥(三桥)拆除工作。每天从早上6-7时施工至22时、23时左右,中途未停工。7月18日22:46,平陆运河仍在该处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针对平陆运河金海湾大桥标段出现的夜间施工噪声问题,我局已及时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协调,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噪声管控工作,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进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9日 来电人曾反映:从钦北区鸿发街鸿发市场大门进去有一排夜宵摊位,距离铺面约3米,这些摊位经营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至沿街店铺中,影响店铺经营。经城管劝说整治后,该现象并未有好转。7月19日晚,来电人表示油烟更加严重,希望相关部门针对该情况进行处理。 您好!经我局核实,钦北区鸿发街鸿发市场夜宵摊位归鸿发市场管辖范围,是否涉嫌占道经营的现象,同时涉及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建议您同时向市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市城市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界定流动摊贩的经营合法性。若不符合在此点位进行经营,请及时处置。我局已请求市12345热线联合部门办理您的诉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9日 来电人反映:因钦北区金穗街金中花园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小区旁边的私人楼经营家电回收,在做清洗空调加工项目时污水流到小区门口,影响业主出行。还有小区后面有搭棚经营的洗车场也是乱排放污水,其认为不合理。故来电反映希望这些商铺能做好排水沟排水,请相关部门核实整治。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第一,您反映的家电回收点实为钦州市钦北区元盛家电配件经营部,已办理营业执照,清理空调作业基本使用桶装,偶尔出现门外清洗水的现象。第二,您所反映的洗车场以及周边店铺的生活污水已接入城市管网。我局已督促家电回收经营点负责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将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7月19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钦南区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人和春天97-1号楼122号商铺源潇记猪油炒土菜(钦州店)未做好排烟系统,导致油烟乱排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我局已要求该家猪油炒土菜店铺尽快开展委托油烟监测工作,监测及办理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目前我局已对该商家进行油烟收集治理设施安装技术指导,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我局继续跟进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19日 来电人反映,兰北高速桥底下开办的“许五水泥店”经营水泥沙石等,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导致耕地无法耕种及装卸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康熙岭镇西围村丝毛平村“许五水泥店”存在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关于存在其他纠纷问题,建议向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0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现投诉钦南区年年丰5栋154-155-156号大杰美食商铺,该店铺在每天晚上6点左右开始营业时,每次都会将油烟排放至年年丰A区5号楼2单元的负1楼处,导致负1楼油烟很大,且该地为停车场,油烟味道久久不散。对当地居民造成严重的影响,故来电反映要求部门整治,请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广西钦州市刘大杰美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营业,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等,于2021年10月注册经营,总经营面积约280平方米,场地内设置有餐桌多张、厨房操作间一个,厨房作业产生的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年年丰专用排烟管道外排。经现场了解,该公司主要经营时间为晚上19时至次日凌晨2时。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20日 2024年7月20日凌晨3时55分,来电人致电反映:钦南区南珠东大街城东市场旁工地在晚间施工噪音扰民,以及车辆运输石子撒落在路面存在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晚间施工以及路面石子撒落的事宜。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问题,我局立即进行核实,此工地项目为配合平陆运河项目施工的配套辅助工程项目,有天然气燃气管道设施改造工程及道路(人行道等)基础设施改建工程等,我局与平陆运河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段,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我局继续跟进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0日 2024年7月20日0时50分,来电人反映:钦南区五马路往旧三中方向,因为平陆运河运输车辆经过,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市民生活,故致电投诉,请相关部门协调晚间施工问题。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问题。经我局核实,平陆运河9标段金海湾大桥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在夜间进行运输,把旧桥拆除的废墟清运。施工作业已获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明。我局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沟通,要求相关标段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我局继续跟踪。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0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宏基御提湾三号楼后面的道路每天24小时进行施工(施工方不明)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故希望部门协调在每天在23时后不要在施工,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此为平陆运河项目四桥标段的道路施工问题,我局与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沟通协调,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防止休息时间作业扰民,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7月20日 来电人反映:2023年开始,钦南区扬帆大道99号扬帆国际小区对面一间沙石场,凌晨2:00过后还在用车辆倒沙石,噪音严重扰民,且该店产生的烟尘大污染环境,故来电反映,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问题。投诉点位属于航明洋建材有限公司沙石场地,有机械装卸等作业,存在超时作业的现象。我局已责令场地负责人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减轻对周边影响,同时加强场地的喷淋喷洒作业,做好场地作业抑尘措施。我局继续跟踪。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0日 2024年7月20日12:49分,诉求人来电反映:钦南区新阳街中段白海豚实验学校施工发出电锯声,影响周边居民午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局现场核实,白海豚实验学校目前正在进行教学楼的楼梯翻修作业,偶有午间超时作业的现象。我局已责令该学校的校长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继续跟进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0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南珠西大街珠宝路一巷7号住户已经施工了一个月,造成周边灰尘很大,影响居民生活,故致电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经我局现场调查核实,您所反映钦南区南珠西大街珠宝路一巷7号为私人住户住宅装修。涉及私人装修噪声、粉尘等社会扰民行为,非生态环境部门主管职责,建议您向公安机关进行反映处理,而市城市建成区内私人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粉尘、粉渣等行为,建议向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反映。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0日 来电人反映:7月20日21时,钦州市东升学校后门正在建设的人和大地楼盘内有群众正在使用明火焚烧垃圾,产生的塑料气味严重影响环境,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接到您所反映的焚烧垃圾的问题投诉,我局第一时间出动执法人员对事发点位进行现场排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走访东升学校等相关群众,核实了解附近工地具体的情况,并对反映的钦江丽景人和大地、东升路延长线等工地进行现场排查,已责令相关工地管理及负责人处置焚烧垃圾行为,举一反三对周边的工地进行相关提醒。我局已现场处理完焚烧垃圾问题,由于现场检查时临时下雨,工地出现的焚烧垃圾现象都已消除。我局继续跟进相关工地的情况,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1日 来电人曾多次反映,钦北区石吉东8巷钦北区石吉生态污水厂污水外排散发臭味。现来电人再次反映:经部门多次协调后该厂仍排放污水散发的臭味,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其希望部门能给出具体解决臭味影响的时间,请有关部门再次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钦州市钦北区新城区石吉生态净水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运营,业主单位是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用地27632.17㎡,2022年3月开始建设,主要建设格栅渠、提升泵站、综合水池、初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中间水池、二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污泥收集池、综合楼等,2023年12月试运行,污水处理能力10000m³/h,目前仅剩余项目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设施正在建设,其余项目均已完成建设。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试运行,执法人员巡逻项目内一圈,暂未闻到投诉人所反映的臭味。经与现场负责人交流得知,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准备工作。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加快工程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二、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21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钦北区兴业路中央公馆楼下很多流动摊位在卖烧烤,导致油烟很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故致电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经我局现场核实,钦北区兴业路中央公馆楼下出现大部分的流动摊贩进行经营,涉嫌您所反映的占道经营,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同时涉及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建议您同时向市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市城市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界定流动摊贩的经营合法性。若不符合在此点位进行经营,请及时处置。我局已请求市12345热线联合部门办理您的诉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1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大番坡镇大窝口村委大窝口安置地的鑫玖林业有限公司的机器经常工作至23时,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核实您实际反映的企业为钦州市金窝鑫发木业有限公司。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2MAA7UUXR8J)场地用地面积40亩,2023年2月建成投产,建有10条剥皮+破碎机械作业生产线,主要进行木材剥皮、破碎加工处理工艺,日加工1900吨木材。经现场了解,该公司与鑫玖木业有限公司属于合作关系,鑫玖木业有限公司接收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所需木材订单后(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木材原材料),由该公司进行木材加工(剥皮、破碎)处理后,再向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供应加工后的产品,月均实际供应加工木材量约达3万吨。该公司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关于噪声等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报告。我局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完善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隔音),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已协调该公司依法合理调整夜间作业时段,防止休息时段产生高噪声扰民,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我局将继续跟踪情况。
7月21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文峰街道人民路逴达市场内的丰德副食经营部旁边的制冰机在进行制冰作业,噪音很大。早上5时开始制冰,以及经常性在凌晨0时之后,敲击声音很大,来电人表示该店铺更换机器后噪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其也尝试谅解,但夜间噪音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问题我局已协调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该制冰点已调整作业时间,已改为早上6点开始作业,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若您对市场内部的特殊作业时段存在疑问,可向市场服务部咨询反馈。
7月21日 来电人反映平陆运河钦江大桥(一桥)新兴街一带周六周日施工,噪音非常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您好,经我局核实了解,平陆运河钦江一桥标段(第9桥梁标)的拱座咬合桩一般会施工至晚上零时左右,不设置夜班钻孔,施工单位已经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7月14日至7月31日)。我局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将继续跟踪。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2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坭兴街18号康桥星辉里小区临街的6-32号至35号商铺正在装修,商铺业主将排烟管道设置在楼栋外墙并往上延伸,来电人认为该商铺会将油烟直排到空气中,与物业反映无果,故致电,请部门到现场核实商铺的排烟管道设置是否合理。 您好!经我局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核实,您所反映的餐饮商铺不属于环评审批范围,该商铺目前处于装修阶段,尚未开始投入经营,未涉及排污环节。小区物业已督促所经营的餐饮商铺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相关排放设施。康桥星辉里小区物业已联合小区业主、商户进行现场沟通解决。若有相关问题,请继续向小区物业进行反映解决。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2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钦南区粤桂北路康桥星辉里商铺6-17号有一家新开商铺“ 黄家月销售中心”。7月23日晚上23时54分,该店未关闭店外广告牌的灯光,影响对面小区居民的生活,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经我局现场核实了解,钦南区粤桂北路“黄家月销售中心”近期安装广告牌,20时至23时开启广告牌灯光调试效果,目前已完成调试。经我局协调,现该销售中心开启广告牌灯光的时段基本在晚上21时30分之前结束,未在居民休息时段开启广告牌灯光。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与博蕾幼儿看护点园长进行沟通协调,要求该看护点调整面向东风市场北门广告灯牌的开启时间,避免影响到周边住户休息。根据《钦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以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附带夜景光源的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亮度控制标准,安装亮度调节装置,科学控制声音、亮度和使用时间,与所在区域整体灯光环境气氛相协调,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3日 来电人曾反映:2024年7月9日凌晨5时,钦北区环宇街半宙制药厂宿舍旁边的旧制药厂工地(慧宝康城)休息期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诉求,我局与“慧宝康城”项目负责人沟通,要求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防止休息时段扰民,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我局继续跟踪。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3日 来电人反映,每晚21时后位于广西钦州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地址:钦南区东环北路辅路与东南街交叉口北320米处)后山位置,经常有人在此焚烧垃圾或塑料,该行为污染空气质量影响群众生活质量,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人焚烧垃圾的现象。我局将继续跟踪排查。
7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商户开设烧烤店需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油烟和噪声不对周围居民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民法典》规定,邻居之间的关系受到保护,包括享有安宁、居住、通风和采光等相邻权益。 路边这些烧烤摊严重侵犯了我们沿街居民,享有安宁居住通风等权利,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为了避免纠纷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梳理排查,提出的意见如下:(一)您提出的诉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商户开设烧烤店需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油烟和噪声不对周围居民造成不良影响”的意见。首先,关于鸿发市场摆放摊贩出现的猜码等社会噪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涉及猜码等社会噪声问题,应由公安部门进行治理。其次依据《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部分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告》文件要求,一、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餐饮(粉店、火锅店、大排档、农家乐等)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需依法办理经营相关的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摊贩几十家,经营性质较为特殊,非独立个体商铺,更多为市场内部固定摊点,在市场内经营需要符合市场整体规划要求,同时涉及市场环境以及市容市貌的问题,需市场管理、城市管理以及环保部门联合治理。我局作为其中的职能部门之一,正在接入此事项的协调处理中,与市场服务部沟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管理。(二)关于您提出的诉求二“根据《民法典》规定,邻居之间的关系受到保护,包括享有安宁、居住、通风和采光等相邻权益。 路边这些烧烤摊严重侵犯了我们沿街居民,享有安宁居住通风等权利,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为了避免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若您生活权益确实受到侵害,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局请求市12345热线转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确保您所反映问题落到实处。再次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3日 来电人反映:7月23日1时16分,钦北区永福东大街5号中地滨江国际附近平陆运河项目部仍在施工,运输钢筋车辆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其表示项目部之前有过早上6时左右开始施工、14时开始施工至深夜的情况。故致电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目前平陆运河项目桥梁8标段主要进行桥梁预制场建设施工,针对存在的夜间施工问题,施工单位已办理夜间施工证明。我局继续督促平陆运河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声管控要求,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3日 来电人反映:近期每天凌晨2时开始,钦北区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栋对面的(10栋和中国移动中间道路)平陆运河项目连续施工,锤子和机械声存在严重噪音扰民。故来电投诉希望能正常施工,减少噪音影响,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目前平陆运河项目桥梁8标段主要进行桥梁预制场建设施工,针对存在的夜间施工问题,施工单位已办理夜间施工证明。我局继续督促平陆运河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声管控要求,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4日 来电人反映:每天上午至下午时间段,钦南区民乐路鸿福小区A栋3单元一楼临街商铺(做早午餐,店铺名字未能提供)经常乱排油烟,产生的油烟味直排到大气中向上流动,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故投诉,请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位置,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排查,由于该位置处存在经营餐饮商家较多,无法核实具体商铺,且您已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我局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我局执法人员已对A栋3单元一楼临街商铺均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若对您依然存在影响,建议提供更多具体线索,以便我局及时开展排查工作。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4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新兴街和中山路交叉口西北40米“小董烧烤美食”、钦南区新兴街52-2号“美味大肉云吞”商铺的排烟管正对居民楼房,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反映的两家餐饮店进行检查,情况如下:(一)小董烧烤美食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餐饮服务等,设有厨房操作间及烧烤炉,主要在晚上利用烧烤炉作业产生油烟,治理设施不完善。我局已督促其完善治理设施,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二)钦州市钦南区钟婷云吞店(挂牌“美味大肉云吞”)正在营业,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702MA5MFNRD9K),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于2015年11月注册经营,总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场地设置小餐桌8张,设有厨房操作间1个,厨房内设有炒锅、煮锅各1个(上方设有油烟集气罩),设置油烟净化设备1台,厨房作业产生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以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在店门前油烟排放口外排。我局已要求其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油烟)达标排放。我局将继续跟踪情况。
7月24日 来电人反映:每天上午至下午时间段,钦南区民乐路鸿福小区A栋3单元一楼临街商铺(做早午餐,店铺名字未能提供)经常乱排油烟,产生的油烟味直排到大气中向上流动,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故投诉,请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钦州市钦南区早尝好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粥店于2018年3月注册经营,面积约60平方米,设置有餐桌4张、厨房操作间1个,厨房内设炒锅2个、煮锅3个(上方设置油烟集气罩)、配套油烟净化器1台,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外排。我局现场下达书面处理意见,要求该粥店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督促其安装完善好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踪情况进展,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5日 来电人反映:7月25日23时50分,钦北区小江二巷韵达快递旁钢材店在进行切割作业,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请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反映线索,我局立即进行现场协调处置,我局执法人员已联系投诉人您回访反馈情况。您已表示情况已经消除。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5日 来电人致电反映:钦北区福兴三巷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北麦大包(福兴店)正对面,7月25日,有钩机(未清楚施工项目)在午休期间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于7月31日进行现场核实。经现场了解,反映的工地实为红阳派出所办公大楼的场地硬化项目施工作业,目前已经结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经消除。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5日 来电人反映:2024年7月25日,钦北区新华路牛头村路口火车桥底的伟业汽车修理厂旁边路口有工地施工,工地装置泥土的车辆防护不当导致泥土遗撒在路面尘土飞扬。此情况已有2至3天,具有安全隐患。其希望施工工地做好装车防护,并清理路面泥土。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经我局现场核实了解,您所反映工地实为中交集团承建的平陆运河项目独立铁路标段的施工工地,我局已将您诉求进行协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装卸粉尘防护,防止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6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新华路88号的上沙新城在7月26日0时还在夜间施工,噪音过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现致电反映,请主管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钦州市上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常施工,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1号、2号住宅楼及沿街商业、3号楼住宅楼及沿街商业、新建4号楼住宅楼及沿街商业、5-9号住宅楼、10号商业楼、地下车库A区、B区、C区,项目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中杰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7月开始施工,目前在建的有1号、2号住宅楼及沿街商业、3号住宅楼及沿街商业、6号住宅楼、9号住宅楼及地下车库B区。经现场了解,2024年7月25日上述施工企业进行项目一期A区4号-6号楼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筑工艺施工,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施工至次日凌晨2时18分(最后一车混凝土料到达项目工地时间为7月26日凌晨2时18分),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二、依法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因特殊工艺需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后续我局将跟踪情况。
7月26日 来电人反映:从6月18日起,钦北区子材西大街292号绿满阁(超越体育运动馆内)每日不间断24小时作业,不停有类似汽车启动噪音扰民的问题。经部门核实整改后,目前该店噪音问题已得到改善,但仍然每晚通宵开发电机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现场了解,由于钦州市钦北区月满阁餐饮店所在区域用电设备故障问题,目前钦州市钦北区月满阁餐饮店继续与钦州超越体育馆共同一台发电机进行补充性发电,保障店内正常用电需求。我局已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要求店家采取一定措施,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将继续跟踪情况。
7月26日 来电人反映:7月26日22时18分,钦南区扬帆大道北投湖畔公园里工地仍在用钩机施工,施工噪音影响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针对扬帆大道北投湖畔公园里工地出现的夜间施工噪声问题,我局已责令该项目工地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要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7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234县道黎合江工业园区至车管所方向路段,因过往运输车辆在道路遗撒泥土,导致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我局对您所反映“黎合江工业园区往车管所方向路段”扬尘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车辆扬尘现象。由于近期雨天较多,扬尘现象得到控制。按照职责分工,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重大和跨区域执法的主管部门为城市管理局,若再次发现此类现象,建议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处理。
7月27日 来电人反映:平陆运河项目金海湾大桥(三桥)2024年7月25日通宵施工至2024年7月26日早上6时,于2024年7月26日早上9时再次重新施工至2024年7月27日凌晨1时05分仍未停止,产生极大噪音影响其休息。如不处理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其会于2024年7月27日白天前往工地阻挠施工。请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近期平陆运河桥梁9标段的施工单位主要进行旧桥拆除围堰挖除施工,由于近期钦江水位受雨季天气影响,水位达到低潮位时开挖,开挖及运输期间产生施工噪声。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进度情况,并及时张贴告示市民。合理安排白天期间进行旧挡土墙结构物及路基挖除及运输施工、钻孔桩施工。我局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噪声管控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段,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7日 2024年7月27日22时,来电人反映:钦南区安州大道碧桂园星悦湾小区夜间仍在施工,噪音严重扰民,故来电,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诉求,我局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广东粤腾建设有限公司所承建施工的“钦州交投星悦湾项目一期B标工程”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广东粤腾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夜间进行13号住宅楼桩基浇灌混凝土作业,出现延迟施工至凌晨现象。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广东粤腾建设有限公司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段,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我局继续跟踪情况。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8日 来电人反映:钦北区宏基御堤湾小区附近的子材大桥平陆运河工地已持续一个多月夜间施工,几乎是24小时都在施工,产生噪音严重影响休息质量,其家幼儿一直哭闹,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协调平陆运河方合理安排工作计划。 您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子材大桥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段现场正在破碎场地内的墩柱及盖梁。因该施工段涉及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必须在人员密集度小的情况下实施,我局审批部门根据施工方申请开展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依法依规批准该施工段申请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编号为Y20240161),有效期为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28日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我局现场下达书面意见:一、依法依规获得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夜间施工;二、我局联合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督促相关施工方进行整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我局将继续跟踪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声管控要求。
7月28日 来电人反映:近日,钦北区子材大桥(四桥)保通桥施工造成灰尘大,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诉求,我局与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抑尘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扬尘问题的发生,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8日 2024年7月28日来电人反映:钦北区环宇街半宙制药厂宿舍旁边的旧制药厂工地(慧宝康城)休息期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投诉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立即您实际反映的“慧宝康城”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桩基作业。经现场调查,该项目施工规划内容分别为基坑、1号至7号住宅楼及沿街商铺、幼儿园,已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为钦州尚仁居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福建省二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于2024年1月17日开始建设施工。7月28日该公司存在一定的延迟施工现象。我局已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合理调整施工计划和时段,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噪声管控要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8日 来电人反映:在钦南区人民路13号金湾国际大酒店旁边的“好惠多超市”在7月25日左右开始在一楼进行喷漆作业,其表示这种喷漆存在甲醛严重超标,对附近居民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故来电反映,请主管部门核实处理。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所“好惠多”超市实为“好又多”超市,该超市内部处于翻修阶段,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喷漆作业。经与现场负责人了解,该超市已完成装饰品的安装作业,未发现存在散发异味的现象。我局将继续跟进情况,督促负责人落实防护措施。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29日 来电人反映:位于钦北区中地滨江国际7栋1单元2楼的四季酒店在3楼安装大招牌,招牌的霓虹灯过亮,影响3、4楼住户。曾向物业反映无果,故来电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请部门核实。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问题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四季酒店”实则为钦州市钦北区青季酒店,已办理营业执照,目前处于翻新装修阶段,尚未营业。经与该酒店负责人核实了解,针对小区业主反映的广告牌灯光扰民问题,目前该酒店已按照中地滨江小区物业的要求进行调整,位于中地滨江国际小区7栋住户卧室北面的广告牌已下降高度,避免对7栋住户造成影响。根据《钦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整治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以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利用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相邻权人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权益。第十四条 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附带夜景光源的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亮度控制标准,安装亮度调节装置,科学控制声音、亮度和使用时间,与所在区域整体灯光环境气氛相协调,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第三十条“市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设置不良行为记录机制,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批准文件、经查实存在诚信问题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户外广告设置人,载入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灯光照明影响住宅住户问题,建议您向市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备注:若再次出现灯光照明等类似投诉工单,建议市12345热线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划分文件(《钦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将工单派发至相关主管部门处置,确保群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月29日 来电人反映:钦南区文峰南路389-1号大斌烧腊店油烟直排,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日常生活,请主管部门核查处理此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对钦州市钦南区大斌餐饮店,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餐饮服务等,于2023年8月开始经营。经现场了解,该餐饮店厨房内部未完善收集及油烟净化设施。我局已督促该餐饮店商家立即完善收集及油烟净化设施,产生油烟需经处理后再外排。目前该餐饮店商家已购回油烟净化器,近期将进行安装。我局将继续督促其落实环保要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30日 从2023年10月营业至今,营业时间为10时至凌晨2时,钦南区扬帆北大道人和春天A区1栋1-3-01商铺炒饭世家油烟由窗户窜出,直接导致该商铺顶上的2楼业主阳台及屋内弥漫着浓浓的油烟味,阳台晾晒的衣物满是油烟味,窗外附近小区内的道路也被油烟污染,严重污染环境及业主的身心健康。该店的油烟机噪音严重扰民,之前虽已上报过,但据商家整改后噪音并未减轻多少,由于还商家营业至凌晨2点,噪音扰民、油烟污染问题更加严重。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问题及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钦州市钦南区国升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餐饮店于2023年9月注册经营,面积约59平方米,经营时间为早上10时至次日凌晨2时。该店场地内设餐桌4张,厨房1个,配置炒锅2个(上方设置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器1台,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店铺后下水道。检查时,油烟收集处置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现场未发现明显噪声。执法人员对该店进一步优化油烟净化处理和排放方式进行了技术指导。我局现场下达书面处理意见,要求该店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油烟、噪声)达标排放。后续我局将继续跟踪进展,督促其油烟、噪声达标排放。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
7月30日 来电人反映:因平陆运河项目修建,钦南区新兴街25号店铺门前的道路地砖已拆除,现浇筑一层混合材料导致一刮风和清洁工人扫地时就会满天扬尘。诉求:再浇一层水泥浆防止扬尘,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我局调查,由于新兴街部分区域存在征地红线纠纷问题,导致局部未完全硬化导致扬尘。待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完毕后,施工单位启动已开挖区域的硬化施工,后续安装施工围挡后将定期对道路洒水降尘处理。道路中间(即桥梁桩基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施工,硬化区域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目前该区域是电力迁改标段还有燃气迁改单位在进行施工,会产生扬尘问题。我局已与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做好相关的施工防护工作。
7月31日 来电人反映:在7月31日晚上23时,钦南区扬帆大道北投湖畔公园里工地仍在施工,混凝土搅拌机作业噪音太大,白天的时候也没见作业,一到晚上就开始作业,施工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故致电反映,要求核查该工地7月21日是否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请按照规定罚款处理,请相关部门再次核查处理。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的诉求,感谢您对钦州生态环境事业的关注及支持!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经现场调查,该项目近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北投湖畔公园里项目3号、6号、9号住宅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北投滨湖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了解,该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办理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5070200000100),并于2023年6月21日获市住建局建筑批复的施工许可证,2023年6月22日开始建设。经现场调阅资料,该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夜间进行项目6号、9号楼地下室防水板混凝土浇筑作业,于次日凌晨1时50分完成混凝土最后卸料施工;7月31日夜间进行项目3号楼一单元三十二层墙柱混凝土浇筑作业,持续至次日凌晨1时20分完成最后卸料施工。现场负责人反映,受7月31日晚雨水天气的影响,出现延迟施工现象。我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书面处理意见,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施工作业产生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防止扰民现象发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公示公告附近居民。 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相关要求。感谢您提出的诉求建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