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郑里华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徐 华同志
协助局长负责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近岸海域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监管,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督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综合科、钦南生态环境局。
黄济华同志
协助局长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绩效考评、人事、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联镇包村和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大气环境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浦北生态环境局。
王武坤同志
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
分管法规宣教科、固废与应急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陈劲松同志
协助局长负责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会、群团等工作。
分管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与排放科、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灵山生态环境局和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余小坚同志
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工作。
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
分管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钦北生态环境局。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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