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红梅同志(女)任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秋媛同志(女)任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颜子栋同志任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孙国亮同志任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应急科科长职务;
黄国建同志任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
覃世弟同志任钦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三级主任科员。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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