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海燕同志(女)任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免去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与排放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国亮同志任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应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应急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包苑榆同志(女)任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宣教科科长职务。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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