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伟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钦州平陆运河周边环境生态修复的提案》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运河沿线水质监测与治理
平陆运河造成的水质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间的土石方挖掘、开挖作业和机械操作,导致泥沙和建筑废料流入水体。为此,我市各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水质监测与治理,保证水质安全。
(一)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保障。我市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平陆运河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保障:一是完成了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钦州市取水泵房,目前已验收投入试运行。钦北区平吉镇、人古秀饮工程均已完成移交,钦南区实施2个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总投资88万元;推进平陆运河沿线乡镇供水项目建设,完成1000万元的建设任务,受益人口约20万人。二是强化施工期水质管控措施,落实沿线居民供水保障和安全、水源保护区调整完成后动工建设。在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1千米、下游0.5千米范围进行航道开挖、疏浚作业时,在取水口上游设置防污帘,部分采取新建取水口,并采取跳段施工的方式,减少对取水口的影响。补充施工保通桥防污染设施及管控措施。三是强化运营期水质管控措施,补充丁屋村桥设计防污染设施及管控措施。完成12处地下水水质异常点位村民饮用水安全替代工作,1处地下水水质异常点位的安全替代方案正在制定。四是做好饮用水保护区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钦州市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平吉镇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古秀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每季度水质均能稳定达标。
(二)强化水土流失监管。积极加强对平陆运河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落实好边坡防护、排水、沉沙、拦挡、植被恢复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降低项目水土流失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将土方运至指定的堆存场堆放,避免土方乱堆乱弃。平陆运河共有堆存场160个,目前已使用147个,累计开挖约28966.4万立方米土石方,均已合理消纳利用。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平陆运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23-2025年,我市共争取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20万、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00万开展平陆运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用于建设18套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74套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平陆运河沿线农村污水环境整治,保障平陆运河0-1公里范围内水质优化。积极谋划申报“十五五”期间平陆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已筛选18个项目进行申报。积极推进重要流域内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目前已新建镇级污水管网119.12公里。积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深入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85个,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3.59%。
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生物栖息地。
为进一步做好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打造钦州段高质量建设运营、高水平保护的“生态运河”“绿色运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钦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开展编制《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并于2025年7月31日起实施。
(一)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一是平陆运河集团以“四个最优”的要求,落实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及布置。二是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平陆运河征地红线内涉及37株古树需迁地保护种植,目前已完成36株古树移植。对128株古树就地保护监测,目前古树总体生长状况良好。三是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加强。在越岭段建设2条跨运河野生动物通道,降低运河对斑林狸、豹猫和赤腹松鼠等野生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四是尽可能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和水资源用量,实现土石方综合利用。以抬填造地方式综合利用土石方约1.67亿立方米,首个抬填造地试点QNGT—03地块已完工,经过抬填造地后新增耕地99.63亩。推动《平陆运河(钦州段)土石方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总体方案》获得批复,初步统计复垦耕地面积约1.5万亩,新增耕地面积约1.1万亩,综合效益6.57亿元。
(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一是督促平陆运河集团严格落实生态涵养区建设要求,组织编制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生态涵养区专项研究与设计》,按照主导生态功能划分为“水质维护改善、鸟类生态廊道、鱼类生境营造、湿地修复和保护”等4大类型,建设生态涵养区36处。二是加强红树林保护。已完成9572株红树林就近移植工作,完成红树林异地恢复种植32.2968公顷,现已进入管护阶段。强化近海段施工区域毗邻红树林防护,投入防污帘4.2km,组织478船次对周边红树林进行169天冲洗,累计完成14790亩红树林的冲洗工作,目前红树林生长状况良好。加强互花米草防治,累计处置面积25公顷,复发的互花米草已呈枯黄状,管护工作初显成效。三是运河集团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青年枢纽鱼道工程专项设计报告》进行论证,恢复钦江的连通性,在青年枢纽设置鱼道,为鳗鲡、赤眼鳟、河鲈、合浦绒螯蟹等提供洄游通道。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利用人工增殖放流对鱼类损失进行补偿。四是强化牡蛎种质资源保护。编制《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茅尾海牡蛎种质资源增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开展茅尾海天然牡蛎种质资源采集及暂养保护,组织开展茅尾海平陆运河航道牡蛎采集,全线共采集到天然牡蛎资源20771个,并暂养于茅尾海南部海域内。指导开展平陆运河牡蛎资源变化及保护效果监测,海区悬浮物浓度对周边养殖牡蛎影响总体可控,2024年茅尾海牡蛎采苗成功率达70%以上。五是设置7个点位开展水生生态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资源等,根据监测实施情况,浮游生物多样性指数总体保持稳定,底栖动物和鱼类物种种类与施工前相比有所减少,未出现鱼类死亡事件造成社会舆情。
三、加强平陆运河沿线土壤修复与保护
为避免平陆运河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平陆运河施工采取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合理开展修复与保护。
(一)合理设置工程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对高边坡采取分级开挖、锚固支护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发生,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控制施工期径流泥沙,加大堆存场拦挡、截排水沟、苫盖、绿化恢复等防护措施的布置,减少堆存的砂、石、土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开展平陆运河工程土石方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工作。严格落实土石方综合利用的工作要求,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堆存场使用完成后,开展复耕和植被恢复。平陆运河钦州段土石方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总体方案已于2024年9月25日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自治区林业局联合批复,根据批复的复垦总体方案,平陆运河(钦州段)共需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76个,涉及总面积3.8万余亩。截至目前,已完成评审的实施方案21个,占总量的27.6%,涉及面积5562.08亩;已获批复的实施方案3个,占总量的4%,涉及面积309.72亩。因施工需求建设的施工便道或进场道路,采取永临结合方式进行建设。
(三)推进平陆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助力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我市拟申报“十五五”期间国家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该项目拟以平陆运河集水区为基础,兼顾乡镇边界进行划定。工程范围以钦江流域为主,涉及郁江流域的八尺江小流域,涉及南宁横州市,钦州市灵山县、钦北区、钦南区2个地级市4个县(区),工程区域面积4218平方公里。此外,我市还积极开展平陆运河建设泥沙入海效应及海洋生物多样性专题研究、海岸带韧性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创新编制《钦州市绿色活力海岸带建设规划》,布局“两屏”“一带”“多点”的生态修复格局,并通过规划重点工程指导海洋生态保护修复。2023年我市成功申报2024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4年度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子项目。
四、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路径
(一)定期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满足公众需求。运河集团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做好项目施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或常态化摸排调研,大力宣传开展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和途径,发动、激励干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形成治理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生态村屯、生态乡镇、生态领域示范建设,把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文旅相结合,特别是平陆运河沿线的镇、村,要紧紧抓住建设平陆运河契机,全面加强我市文旅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充分挖掘平陆运河沿岸文化旅游资源,修缮保护好文化遗址,完善运河周边配套设施,运用好文旅资源,做好文旅产业规划,争取打造一批平陆运河沿岸生态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把生态示范创建与人民得实惠紧密联系整合,让村民直观感受治理成效。
五、建立监测与评估机制
平陆运河集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了科学的生态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评估机制,及时调整生态修复策略。
(一)生态环境监测。平陆运河项目建设期、运营期严格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施工期环境监测方面,依据项目环评报告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并按照监测方案按期开展施工期现场调查及监测采样、室内分析、报告编制。共设置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3个,噪声监测点位14个,地表水监测点位18个,基坑废水监测点位3个,移民环境监测点位11个,鸟类监测点位5个,淡水水生生态监测点位7个,海水及沉积物监测点位6个,海洋生态监测点位10个,地下水监测点42个等,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环境监测报告以季报形式出具,并提交生态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二是施工期同时开展红树林和牡蛎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相应保护措施。红树林生态监测方面,在堆存场和排水口布设监测站位23个,在主航道及附近林区布设监测站位17个,在异地修复及移植区布设监测站位11个;牡蛎监测方面,对大蚝吊养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大蚝死亡率和生长状况监测。三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生物多样性观测站观测计划和方案》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3日组织的复核会,平陆运河集团于2025年1月将修改后的报告上报备案(平陆报〔2025〕8号),后续将按方案落实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和开展观测工作。
(二)水土保持监测。按照《平陆运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服务工作。对标推进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结果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定期上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紧紧围绕打造“三大工程”目标,以最优生态保护、最优水土流失管控、最优资源节约利用、最优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压紧压实责任,守住“零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底线,进一步落实环评报告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力建设“河畅、水清、鱼翔、岸绿、景美、低碳”的绿色运河。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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