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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2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09 11:25

苏晓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制定方案,分区突破”的建议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改善。截至2025年9月8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24.2微克/立方米,达到自治区下达26.5微克/立方米考核目标要求。

(一)科学制定攻坚方案

我市于2025年6月印发实施《钦州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攻坚任务,结合各县(区)实际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分类施策重点治理

一是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网格巡查等手段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发现火点快速处置,共处置视频监控火点748个,卫星遥感火点332个,巡查火点约1377个。积极推广甘蔗分步式机械收割,提高蔗叶离田收储利用率,目前已建立5个分步式机收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9家,百头以上规模的牛、羊养殖场33个。

二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1×130t/h锅炉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淘汰142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剩余1台锅炉9月底前完成淘汰。检查涉气企业560余家次,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立行立改,立案查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和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案件21件,处罚金额211.28万元。

三是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施工工地875个次,施工车辆1760辆次,督促施工方清洗污染路面15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82份。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制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平陆运河施工标段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的施工标段施工单位督促整改。加强城区洒水降尘,共洒水约16729车次,洒水量140176立方米。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摊点整治,出动整治占道露天烧烤摊点约6902宗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3份,教育劝导10719(摊)。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查处非法生产窝点2处、无证经营储存窝点18处,查处违法违规零售网点23家,处罚金11.16万元。

四是开展大气移动源综合治理。出动人员420余人次,对全市3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环境问题331个,下达限期改正通知37份,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件14宗,处罚153.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96万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8辆,立案查处1宗,处罚0.5万元。国三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已淘汰162辆。

二、关于“建立联合机制,联防联动”的建议

(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

我市已于2019年9月24日印发实施《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钦政办〔2019〕59号),建立市、县两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目前,正在修订《钦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联防联控应对污染天气

2025年以来,我市启动10次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1次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期间,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坐镇一线指挥调度,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县(区)、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合力,落实落细各项应急管控措施。

重点开展应急巡查管控,加大主城区道路洒水降尘力度,加强对平陆运河各标段扬尘管控,督促工地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开展露天烧烤摊点整治。市气象局多次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关于“制定长期计划,稳步推进”的建议

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十五五”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出台《钦州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完善“两高”项目管控机制。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并结合六五环境日和低碳日等活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系列活动。2025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钦州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第七监督帮扶组联合开展“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清新空气你我共享”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系列活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部门联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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