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钦州市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平陆运河绿色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绿色工程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平陆运河航道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平陆运河经济带规划等的落实工作,引领相关绿色产业聚集发展,统筹谋划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工作,以“环境容量”定“发展总量”,不断优化沿岸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降低运河沿岸污染物排放量。二是指导运河各标段做好配合平陆运河项目环评修编工作,保障工程建设依法依规推进。三是加强汇报沟通,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平陆运河绿色工程评估指标体系和绿色工程防范管控重点清单、亮点清单编制。四是组织编制生态廊道建设规划。争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350万元经费支持编制《广西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编制工作,预计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及印发。五是全力配合平陆运河建设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召开三次整改推进会,开展平陆运河航道15标红树林、牡蛎种质资源保护情况现场调研,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平陆运河建设绿色工程。
(二)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涉平陆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一是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编制完成屯六水库、田寮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完成钦北区平吉镇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钦州水厂取水口泵房迁改工程已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指导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对平陆运河沿线饮水取水口加密监测频次,强化运河沿线饮用水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取水口水质满足Ⅲ类水质要求。二是严格要求丁屋大桥及其保通桥施工方落实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桥两侧建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应急池等事故应急防护工程设施。三是加强检查,开展钦州市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13次,推动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三)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创新抬填造地土石方综合利用。落实自治区关于平陆运河土石方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再造新用地提高土石方综合利用效益。截至8月27日,我市共审批平陆运河项目临时用地137宗,总面积2287.51公顷,其中耕地341.76公顷。以抬填造地方式综合利用土石方约1.67亿立方米,占比49.2%,初步统计复垦耕地面积约1.5万亩,占补平衡后,新增耕地面积约1.1万亩,综合效益6.57亿元。首个抬填造地试点QNGT—03地块已完工,其堆存场面积247.95亩,经过抬填造地后新增耕地99.63亩。
(四)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改善运河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加强运河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印发实施《钦州市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6年)》,推动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进入项目储备库。2023—2024年灵山县先后获得3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920万元开展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修改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打造平陆运河入海口绿色清洁岸线,压实各部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责任,强化对湾长制工作运行的调度管理。加强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加强对康熙岭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项目试运行的监管。三是积极谋划申报“十五·五”期间平陆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已筛选18个项目进行申报。
(五)强化措施,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沿途古树保护。对运河征地红线内37株古树进行移植保护,目前已完成古树移植36株,对征地红线边界外缓冲1公里范围内128株古树就地保护监测,古树总体生长状况良好。二是加强红树林保护。已完成9572株红树林就近移植工作,逐步开展红树林异地修复工作,三娘湾红树林异地修复地块与当地群众利益冲突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完成红树林异地恢复生境改造,累计完成红树林种植12.3万株。采取防护帘、冲洗等方式加强近海段施工区域毗邻红树林防护。监测显示,红树林生长状况良好。加强互花米草防治,累计处置面积25公顷,复发的互花米草已呈枯黄状,管护工作初显成效。三是加强牡蛎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开展牡蛎种质资源异地保护,委托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开展野生牡蛎亲本人工繁育工作,已完成2024年度苗种繁育亲本的挑选移交。8月18日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现场抽检显示,野生牡蛎亲本成活率维持在90%以上,成活率趋于稳定。四是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平陆运河动物通道专项设计报告、生物多样性观测站观测计划和方案、生态涵养区专项研究与设计已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五是开展生态监测。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对水生生态、海洋生态、鸟类以及红树林生态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总体可控,海洋生物多样性等级保持为一般,平陆运河主航道及附近林区目前未发现红树林死亡现象。
(六)加强环境监管,筑牢施工期环境安全防线。一是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2024年以来,共开展平陆运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共20余家次,出动人员40余人次,发现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健全运河项目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及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及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环境影响风险防控,建设钦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库,进一步提升平陆运河沿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七)贯彻低碳理念,打造“节约、环保、绿色”运河。一是配合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绿色低碳类示范试点项目,开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联合同济大学、广西产研院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所等区内外行业知名研究机构,牵头申报自治区科技重点专项“无固废与近零碳运河’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多源系统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运河建设碳核算与降碳关键技术、无固废与零碳运河等方面创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二是配合平陆运河集团建立运河建设碳排放信息化系统。开展平陆运河建设工程碳排放核算模型和系统开发方面研究,系统已初步实现项目、标段两级碳排放结果可视化展示。三是推动平陆运河枢纽施工绿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期投产。平陆运河枢纽施工绿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4653.48千瓦特,分布建设于马道枢纽、企石枢纽、青年枢纽,项目投运后,每年将为平陆运河枢纽施工建设提供约504.76万千瓦时绿电,每年节约标准煤消耗量1539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108吨、硫氧化物排放量3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部门联动,扎实推进专家组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 打造绿色生态环保运河工作方案》、《钦州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打造绿色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研究平陆运河建设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检查意见建议有关事宜的纪要》要求,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平陆运河建设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检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精心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绿色工程各项工作。一是开展生态文明促进乡村面貌提升工程,多渠道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平陆运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综合整治,争取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再生利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广西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和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二是加快推进平陆运河沿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沿线饮用水安全及运河水质达标,争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争取财政部门在专项债项目资金评审和额度分配中优先考虑对平陆运河沿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完善产业园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三是督促项目施工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监管执法,会同平陆运河集团梳理钦州段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排查项目建设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有关情况,防范再次出现污水外溢。
(三)加强与平陆运河建设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沟通汇报。我局和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将主动加强与专家组沟通汇报,做好专家组检查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解释工作,争取专家组的认可和理解。同时做好与绿色专家组办公室沟通工作,全力做好专家组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秀霖,联系电话:0777255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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