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钦州市委:
《关于茅尾海近岸河口水质生态环境治理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关心,针对提出的加强茅尾海近岸河口水质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开展现场调研,积极主动与住建、海洋、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加强茅尾海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2023年钦州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分别为86.9%(自治区目标86.5%)、88.1%(自治区目标87.2%),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4年春夏两季平均优良面积比例为83.6%(自治区目标87.4%),目前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2年茅尾海水质为第四类(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2023年第三期(秋季)茅尾海水质为第四类(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2024年5月14日,生态环境部海洋司下发了《关于茅尾海国控监测点位不参与近岸海域水质评价考核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2024—2026年茅尾海GXN14001国控点位监测结果暂不参与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并采用2022年监测数据(第四类)进行替换。2024年第一期(春季)近岸海域水质监测,茅尾海监测结果为第四类,与2023年同期持平。茅尾海入海河流钦江水质全面改善,钦江东、钦江支流大榄江高速公路西桥国控断面水质分别从2019年的Ⅳ类、劣Ⅴ类全面提升至Ⅱ类、Ⅳ类,茅岭江茅岭大桥国控断面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以上水平,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二、加强陆源污染物差别化管理
一是开展茅尾海污染源排查工作。主要从茅尾海沿岸污染源调查、沿海陆源排放口监测、海域污染调查、海域水质监测、海域底泥监测等方面进行,编制了《钦州市茅尾海污染源调查报告》,排查茅尾海入海排污口201个。通过陆源污染调查和污染物核算,地表水(入海河流)携带入海氮磷污染物占比最大,分别为94.9%和89.8%;环茅尾海沿岸各种类型污染源项中,陆基水产养殖排放污染物占比最大,COD、总氮和总磷分别占45%、36.6%和 31.7%,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污染物占比排第二,COD、总氮和总磷分别占 27.8%、35.8%和 17.8%,畜禽养殖排放污染物占比排第三,COD、总氮和总磷分别占24.2%、18.8%和 40.9%。
二是提高环湾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茅尾海区域汇水范围内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1座,其中市级2座、镇级4座、村级35座,污水处理总规模约16.5万吨/日。钦州市河东、河西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底完成提标改造,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8万吨/日)于2021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施工,完成65%设备安装,累计完成投资约1.42亿元,计划2024年底前建成投产;2021年以来,钦南区投资约5630万元,对已建成的黄屋屯、康熙岭、龙门港、大番坡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工作,新增缺氧、沉淀单元,新建污泥存储间、废液暂存间,改造二沉池、曝气系统及工艺管道,配套提升泵、紫外线消毒、在线监测等设备,累计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1.64公里。
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一厂一策制定相关运营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完善各项管理台账。在线监测设备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营单位运维,每年运维费用约75万元,保证了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实时上传至自治区监测平台,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工作,每年监测费用约20万元,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推广生态养殖技术
一是积极推进渔业绿色生态养殖。目前,全市水产养殖业利用微生物制剂处理调控水质使用率达95%以上,印制发放水产养殖“三项记录”1000余套。全市建成陆基圆池循环水生态养殖池1800多个;改建棚式对虾养殖大棚11000亩,并配套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实行循环节水生态养殖。2023年广西港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荣誉称号,钦州共创养殖专业合作社共享治污设施模式和康熙岭养殖尾水生态治理项目政企协作模式获得生态环境部肯定并推广。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截至2024年7月底,指导茅尾海沿岸规模养殖场开展“三池两坝”、“多级沉淀”、“两池过滤”、“陆基一体化”等多种尾水处理模式示范基地建设共30家,处理养殖池塘面积11700亩。
二是科学开展新型蚝排升级改造。为科学推进传统蚝排升级改造,我市率先编制《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等3个团体标准,并已于2023年10月12日,由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广西水产学会联合发布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规范发布以来,有效指导开展新型蚝排建设及布局。同时,2024年我市积极申报2024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并获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型抗风浪蚝排。
三是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召开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暨养殖尾水治理技术培训班7批次约200人。指导养殖户使用微生物试剂,发放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宣传资料,在沿海乡镇张贴《通告》50张,悬挂横幅60多条,《水产养殖场使用微生物制剂生态养殖登记本》2000本,大力宣传推进渔业生态循环绿色养殖。伏季休渔期间共举办了4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培训渔船船主及船长730多人,对渔业船舶防污染知识进行了讲解培训,指导渔民做好渔船防污染措施,进一步提高渔民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四、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茅尾海海域设置国控监测点1个、区控监测点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年春季(4-5月)、夏季(7-8月)、秋季(10-11月)开展三期水质手工监测,定期发送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月报,及时掌握茅尾海水质变化情况。同时,为高质量建设“绿色运河”,我市在平陆运河入海段建设茅尾海生态环境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项目,项目是集成水质自动监测和无人机巡航,实现海水水质、红树林、海漂垃圾、海水养殖、滨海湿地等综合性监测基地。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地基设施建设,预计9月底完成主体建设。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近年来,我市组织环保、海洋、公安、林业等海洋管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20次大规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出动人员共4100余人次、船舶200余艘次,大型机械32台次,累计集中清理蚝柱518亩,拆除非法网桩10600余米,清理拖运蚝排183张,共完成海域清理面积约4350亩。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渔政船、艇开展茅尾海海上执法行动85艘次,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查获违规渔船77艘,执行罚款0.46万元,没收“三无”渔船5艘,清理围网1600余米。
五、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一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六八世界海洋日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新闻宣传、到村开宣讲会、出动宣传车、微信群发,悬挂横幅、广告牌、发放宣传资料、制作生态环境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今年以来,在《广西日报》《钦州发布》等主流媒体刊播原创新闻报道20余篇,组织召开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1次,政务在线访谈节目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悬挂横幅100多条。同时,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落细落实普法责任。
二是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开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系列活动,推进湾长制进校园、进社区,完善海岸线管护队伍以及志愿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营造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爱水护水氛围。2023年3月,在茅尾海沙井港蚝情广场组织开展钦州市“守护清洁岸线 共建美丽海湾”为主题的海岸线清洁攻坚战主题宣传活动,2024年1、2月,在龙门港开展钦州市“守护美丽海湾,我们共同行动”清理海漂垃圾活动,2024年9月,开展“清洁渔村,你我同行”垃圾共管活动。
三是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联合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钦州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积极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举办“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广西赛区钦州分赛区比赛,共计15名选手参加比赛,生态环境系统职工、高校学生、企业代表、生态环保志愿者等,覆盖社会各行各业,1人入围广西赛区总决赛。
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我市生态环境各项事业发展!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游万江,联系电话:28257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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