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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0241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23 21:45

市水利局

发来钦州市水利局关于协助办理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192提案的函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水源水质监测检测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工作进展

(一)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监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划定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5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16个,全面完成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24年上半年,根据已监测的39个水源地中,达标36个,达标率为92.3%,超标水源地为钦北区平吉镇平里村榃标村水源地、长滩镇英雄岭水库水源地以及灵山县文利镇甲叉江水源地。

进一步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市在29个镇级、38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安装标识牌265块、宣传牌70块、隔离防护网约23公里。我局开展的钦州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已成功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待资金下达后实施该项目总投资1946.48万元,计划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51万元,拟在我市38个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隔离防护设施34.77公里、防撞栏12.73公里、径流收集处理设施24套,设置标识682个。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了钦州市入海河流重点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31个,已印发实施整治方案,督促相关县(区)加快完成整治。伯劳镇沙埠江水源地排污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污水已引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钦州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实施在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宣传牌,加快保护区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强交通线路穿越保护区段安全防护设施及事故突发性风险应急防护措施,有效保护水源地水质。

(二)加大力度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督促辖区政府将农村水源地水质监测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提高水质监测覆盖面及监测频次,全面掌握农村水源地水质状况。

加强农村水源地巡查监管。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水质安全。加大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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