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陈蕾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平陆运河项目沿线产业园的规划建设进程的建议》提案收悉,针对平陆运河沿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环保优惠政策制定,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园区环境保障能力。一是完善园区设施,积极跟进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深海排放管道建设情况,督促指导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指导钦州港三墩作业区完成入海排污口备案,指导钦州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钦州石化园区配套深海排放管道工程路由优化。二是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规范园区规划布局,深入细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出环境精细化管理和治理,发挥规划环评制度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我局已对金窝工业园、大榄坪物流加工园等5个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为园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进沿线生态修复,腾出发展水环境容量。一是实施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陆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动项目进入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二是推进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编制《钦州市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6年)》,包含15个乡镇、70个行政村、536个自然村,提高运河沿线乡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和水平。目前有关项目已经进入项目储备库。沿线已建成多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约87公里,污水处理能力有效提升。三是积极谋划申报“十五·五”期间平陆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经研究,共筛选18个项目进行申报。
(三)强化环保政策支持,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平陆运河规划环评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法做好运河经济带规划环评,引领相关绿色产业聚集发展,统筹做好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规划,以“环境容量”定“发展总量”,不断优化沿岸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降低运河沿岸污染物排放量。二是试行打捆审批,印发《钦州市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细则》,对同类型项目一次性完成审批,突破一个项目立项办理一个环评批复的原有模式。三是印发《钦州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企业选址、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指导作用。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动36个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联动,通过引用园区规划环评数据,简化环评内容,节省环评报告编制时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指导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把好项目环评审核关,加快平陆沿线项目环评审批进度,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二)继续利用钦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指导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临港产业园区、平陆运河沿线园区和经济带开展规划环评,优化产业类型、规模、布局,为产业项目落地提供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三)重点落实制约园区产业发展的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道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深海排放管道建设,为产业落地建设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秀霖,联系电话:255886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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