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等活动。
2.负责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及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申报登记。
4.建立健全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档案,数据库。
5.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行政代处置,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污染事故。
6.负责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
7.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交流、培训和宣传工作。
8.开展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9.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部门决算由1个单位构成,属于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主管部门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汇总。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5.72万元,同比增长12.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5.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3.29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15.72万元,同比增长12.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0.6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5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同比增加0.65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90.69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同比增加12.91万元,增长16.60%,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7.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调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0万元,项目支出3.8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支出。
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90.6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1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0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长0.00%。主要用于有关部门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调研、工作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3.8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2万元,执行数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缴。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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