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和修订专项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2.调查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
3.开展企业环境应急处置预案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
4.承担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部门决算由1个单位构成,属于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主管部门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汇总。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8.11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8.1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468.11万元,同比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8.7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同比增加0.82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424.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物业补贴。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在职人员物业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3.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8万元,项目支出272.6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支出。
5.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6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工作经费支出。
6.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7.3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物业补贴支出。
8.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1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6万元,支出决算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2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同比下降25.00%。主要用于有关部门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调研、工作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2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2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精准科学编制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5.24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成果验收,并应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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