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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7-31 18:1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和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管委)对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组织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以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11.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钦州。

17.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完善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管理、执法衔接,两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违法查处联动机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专业性意见或对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勘验、技术鉴定等提供协助的,市生态环境局应予配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共有直属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分别是:局机关本级、钦州市钦南生态环境局、钦州市钦北生态环境局、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含钦州市灵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钦州市浦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钦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监测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浦北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7个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34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一级预算单位)

2.344001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3.344002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预算单位)

4.344004钦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二级预算单位)

5.344005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6.344006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7.344007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

8.344008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567.69万元,同比下降0.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31.2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4.83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减少

2.其他收入30.5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下降1.52%,主要原因是灵山、浦北生态环境局年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5.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下降41.61%,主要原因是灵山生态环境局年初非同级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567.69万元,同比下降0.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00万元同比减少33.6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开展钦州市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70.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66.94万元,下降15.29%,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41.7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同比增加8.41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3649.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支出。同比减少54.92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整体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91.23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2021年污染源执法监测、2022年茅尾海超标排水口监测、2022年钦州市入海排污口监测、2022年污染源执法监测抽检、2022年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钦州市直排海污染源及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未安装在线)监测项目、钦州市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指挥平台采购项目支出。同比增加136.58万元,增长249.92%,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213类)7.1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驻村扶贫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差旅补助、伙食补助。同比减少3.44万元,下降32.54%,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奖励奖金、物业服务补贴、机关公务移动通信补贴、食堂运转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94.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75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在职人员,根据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

9.其他支出(229类)0.00万元。同比减少19.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0.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灵山、浦北生态环境局年末非同级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37万元,项目支出1443.6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70.25万元,主要用于: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福利费、退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4.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医疗费、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61.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2.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58.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8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946.0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行政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61.66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灵山生态环境局、浦北生态环境局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整改办日常运转而产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环境标志建设项目支出。

10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支出决算为114.31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广西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方案项目支出104.40万元、钦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和调整项目支出9.91万元。

11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63.4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证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1.45万元;二是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生态环境科普基地能力建设项目支出65.00万元、广西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专项支出9.00万元、生态环境局审批与评估类项目经费支出8.99万元;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和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的广西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成效激励资金支出23.79万元;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工作经费支出1.39万元、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85万元。

12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支出决算为69.1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钦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及宣传经费支出。

13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支出决算为601.28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污染防治监测类项目经费支出6.41万;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广西环境监管执法补助资金支出40.77万元;钦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项目支出58.37万元、广西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支出209.02万元;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的市级生态环境区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支出127.41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检查工作经费支出12.50万元、广西环境监管执法补助资金支出5.00万元;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检查工作经费支出13.27、市级生态环境区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支出128.53万元。

14大气支出决算为53.15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2022—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3.40万元、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建设项目支出49.75万元。

15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决算为90.6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87万元;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82万元。

16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69.73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2022年机动车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抽测项目支出4.08万元、钦江水质异常处置工作经费支出48.89万元、生态环境局项目运行维护费3.56万元、2021年钦州市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13.20万元。

17生态保护支出决算为99.8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2023年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支出。

18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决算为97.19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广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支出41.10万元、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建设项目支出35.90万元;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的实验室维护及环境委托监测经费支出7.29万元、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支出12.90万元。

19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决算为7.5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20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为50.15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2023年广西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成效激励资金支出。

2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决算为0.3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的2024年度选调生到村工作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22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6.2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2024年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差旅补助、2024年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伙食补助。

23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2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年中追加在职人员食堂运转经费支出、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

24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0.0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年中追加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

25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94.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36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3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支出决算为191.23万元,主要用于是:钦州市2021年污染源执法监测、2022年茅尾海超标排水口监测、2022年钦州市入海排污口监测、2022年污染源执法监测抽检、2022年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钦州市直排海污染源及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未安装在线)监测项目、钦州市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指挥平台采购项目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50万元,支出决算2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5.6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1.96万元,同比增长110.75%。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2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2024年我局局长郑里华同志参加2024年第十九届中国香港国际环保博览、副局长黄济华同志参加2024年中国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增加1个,出国人数增加1人。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同比减少4.06万元,下降18.99%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6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同比减少4.06万元,下降18.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2%,同比下降21.69%。主要用于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71个批次、共计627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1个批次、62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90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1.58%。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在职在编人员,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0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517.74万元,执行数3694.50万元。自评得分为94.91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对照2024年初制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359”目标任务体系,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72个,项目支出总额798.14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7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98.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7.2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3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1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3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未能达到绩效目标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在项目执行中收集反馈意见,适时调整绩效指标,提升项目绩效指标合理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广西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方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98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00万元,执行数为104.40万元,完成预算的2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已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初稿,已于202412月中旬通过专家评审会,已支付第一笔项目款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广西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方案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3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已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初稿,已于202412月中旬通过专家评审会,已支付第一笔项目款,项目按进度开展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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