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辖区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解决跨县区、开发区环境污染纠纷,负责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协调和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四)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辖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六)组织开展或协助开展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七)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八)负责辖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协助辖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钦州市灵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770.53万元,支出总预算770.5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6.00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多于上年。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多于上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770.53万元,同比增加16.00万元,增长2.1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0.53万元,同比增加16.00万元,增长2.12%。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多于上年,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77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84%,同比增加24.00万元,增长3.86%;项目支出12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16%,同比减少8.00万元,下降6.03%。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预算7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4%,同比减少8.95万元,下降9.90%;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预算3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7%,同比增加2.74万元,增长9.57%;
(3)节能环保支出科目预算620.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4%,同比增加22.70万元,增长3.80%;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预算4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5%,同比减少0.94万元,下降2.2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4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84%,同比增加24.00万元,增长3.8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24.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25%,同比增加18.30万元,增长3.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8%,同比增加5.57万元,增长6.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7%,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0.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16%,同比减少8.00万元,下降6.0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2%,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81%,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1.10%。
资本性支出预算10.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80%,同比减少9.15万元,下降45.52%。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46.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4.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29.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行政机关退休职工的退休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18.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行政运行465.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分别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经费4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开展环境管理事务,开展“6·5”世界环境日、“8·15”中国环境日等环境宣传、环评审批、生态环境统计、配合开展环境调研、扶贫、禁毒、对接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业务、实施污染减排、跟进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考核等工作所需费用支出;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专项人员经费7.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我局工作人员所需费用支出。
7.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为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检查工作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清洁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费用支出。
8.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4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为实验室维护及环境委托监测经费4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质量委托监测及实验室开展监测所需费用支出。
9.住房公积金41.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万元,比上年预算4.88万元减少0.88万元,同比下降18.03%。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30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7.78%。主要用于:各级公务往来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2.70万元,同比减少0.38万元,下降12.3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2.70万元,同比减少0.38万元,下降12.34%。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1.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4.55万元,同比减少1.33万元,下降22.62%,其中:集中采购4.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1.33万元,下降22.62%;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124.5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的重点项目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45.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
(1)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变更、延续工作,配合灵山县有关部门关于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工作,配合县政府统筹安排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审批项目工作。
(2)开展环境、党建宣传,配合调研、扶贫、禁毒等乡村振兴任务,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3)区域生态环境总体发展有序,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环境规划科学,环保设施运行有效。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