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钦办通〔2019〕66 号)文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职责〉的通知》(钦环发〔2022〕9号),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作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正科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辖区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解决跨县区、开发区环境污染纠纷,负责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协调和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四)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辖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六)组织开展或协助开展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七)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以及行政许可实施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与钦州市浦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九)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加强对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的统筹管理,指导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的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监测工作。浦北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浦北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整中心的统筹管理。
(十)负责“局队站”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协助辖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监测站、钦州市浦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浦北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测和污染防治股、综合业务股。
第二部分: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790.48万元,支出总预算790.4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2.04万元,下降3.90 %,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总支出较上年下降3.9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790.48万元,同比减少32.04万元,下降3.9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0.48万元,同比减少32.04万元,下降3.90%。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7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33%,同比减少7.04万元,下降1.03%;项目支出11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7%,同比减少25.00万元,下降17.73%。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3.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1%,减少11.89万元,下降13.91%。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3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9%,同比增加0.98万元,增长2.91%。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635.95元,占支出总预算80.45%,同比减少18.09万元,下降2.7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5%,同比减少3.04万元,下降6.1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7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33%,同比减少7.04万元,下降1.0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9.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89%,同比减少7.29万元,下降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5.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8%,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0.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02%,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7%,同比减少25.00万元,下降17.7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22%,同比增加2.40万元,增长17.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69%,同比减少32.86万元,下降28.90%。
资本性支出预算18.6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09%,同比增加5.46万元,增长41.36%。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74.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6.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9.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用于退休人员补助、物业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20.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4.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5.行政运行519.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保护、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组织实施、监督专项工作支出。
7.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农村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或地下水、土壤、环境空气等)定时定点监测;辖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投诉监测、执法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支出。
8.住房公积金46.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1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6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局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5.1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1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19.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77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7.23%,其中:集中采购 5.7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7.23%;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6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 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 辆(越野车1 辆),执法用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16.0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检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55.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对监测目标的及时监测;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确保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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