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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01-13 17:20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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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钦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法治根基。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和年终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的重大事项都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为我局科学化、法治化决策提供保障。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牵头构建常态化、多层次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点,累计开展学习20余次深入研学权威读本,推动核心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完善培训体系,编制并印发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内容,举办专题培训4期,覆盖600余人次;统筹线上学习考核,实现全员覆盖、全员合格,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二)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规范治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行政执法着装、用车、证件、文书等标准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印发实施《钦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对处以人民币20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业停产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2025年以来,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20件,召开案审会20次、听证会9次,下达处罚决定书100份,罚没金额合计1134万余元,办理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3

(三)聚焦重点任务,以法治手段破解环境治理难题

1.依法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法治为引领,严格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标准和责任分工。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饮用水源地、供水厂、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矿山等8个专项排查整治,累计检查企业或点位8175个,共梳理出432个环境问题,其中涉重金属问题297个。通过建立台账、清单管理、跟踪督办、挂账销号等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423个,整改率达97.9%,涉重金属问题整改完成293个,完成率98.7%,对7家涉案企业进行查处或移送公安机关。排查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2.依法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推动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开展精准排查。截至目前,已排查养殖场(户)20883家,发现各类污染问题1121个。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已完成整改1096个,整改率达97.8%,其中269个突出问题和89个存量问题整改率分别达到91.8%100%。同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市立案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案件109件,处罚金额470万元,有效遏制了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创新治理模式,在灵山县试行生猪规模养殖场入苗前置审核,暂停23家不符合环保条件养殖场入苗;在养殖密集区推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资源转化的粪污治理模式,已签约36家养殖场;在灵山、浦北规模猪场安装视频监控237套,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共受理群众投诉265件、办结262件,办结率100%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环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对重点监管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一般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全年实施不予处罚案件6起、从轻处罚案件30起。同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精准开展入企宣讲及一企一策普法培训,指导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解答法律疑问,全年开展企业法治帮扶26次,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四)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一是坚持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依托《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交叉执法检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进行现场普法。二是深化普法宣传与环保宣讲融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围绕生态环境法规解读、排污许可管理及典型案例开展宣讲,今年举办活动7场,培训人员约1200人。三是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日为依托,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联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5场。

二、存在不足

(一) 重点领域学法针对性不足。对涉重金属、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法规学习不够深入,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法治素养与重点工作需求存在差距。宪法法律学习主动性和提高专业服务水平还须加强。

(二)执法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现有执法人员数量少,专业执法人员比例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及装备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县级执法装备距离标准化建设要求尚远。

(三)普法精准度有待提高。主要围绕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宣传教育以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宣讲为主,宣传教育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程序。

(二)重点抓好生态环境监督检查执法。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辖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做好环境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柔性执法”。

(三)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督要点、技巧等方面业务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四)做好“九五”普法工作计划。聚焦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创新线上+线下模式,打造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阵地,发挥主流媒体宣传聚合效应,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知名度、认可度和影响力。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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