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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7)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1-26 16:00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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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问题

大风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作为钦州市备用水源地,目前该水源保护区调整尚未完成,现取水口位于水源保护区外,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钦州市第三水厂取水口调整至金窝水库,位于大风江的钦州市钦州市第三水厂取水口不再使用。20236月,我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撤销钦州市大风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3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钦州市大风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验收情况

我局已牵头组织市水利局、钦南区人民政府开展自行验收,验收情况表明已按《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23111号)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728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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