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灵山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业务的通告

2025-09-18 18:35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经核查,灵山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543日已通过扩项评审,该检测线经过市场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合格,并取得计量合格证,且符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的要求,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网检测条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87号),现将该单位业务信息向社会通告(详见附件)。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依法、规范开展检验业务。

附件:钦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918

附件

钦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

机构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测车型

钦州灵山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宦楼村仙人腿(宦楼村路口往伯劳方向80米)

陈桂盛

陈桂盛

0777-2120116

轻型汽油车

轻型柴油车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