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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广西挥发性有机物排查综合整治项目(钦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4-08-05 17:30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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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需要及我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广西挥发性有机物排查综合整治项目(钦州市)采购工作,项目预算为50万元。现公开向社会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其中采购过程的业务酬金由中标(成交)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我局不予负责。请有意向参与招标代理的机构于20248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1)发送指定邮箱,并按附件2要求将报名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报送或邮寄到指定地点,报送材料一律不予退回。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相应程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确定最终入选机构名单。

联系人:叶海峰,联系方式:电话07772827956,邮箱:qzhbwk@163.com,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703室。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回执表

2.招投标代理机构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85

附件1

招投标代理机构报名回执表

招投标代理机构全称

申请代理采购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招投标代理机构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招投标代理机构类

1.机构资质

纳入年度市财政清单范围(钦州市招投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评标室及开标室场地照片。

如报名机构为钦州分公司,必须对应提供钦州分公司资料。钦州分公司须有常驻人员负责对接业务。

2.交税纳税

提供近1年财务状况报告、近期(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近期(6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

“依法缴纳社保凭证”优先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及缴费情况。

如遴选会召开时,参会人与报名材料中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人的,必须提供授权参会人参与遴选的委托书(原件)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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