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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记者实地回访广西志诚化工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已成功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新增的塑料桶生产线区域,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完成整改的洗桶车间,地面经过重新翻修、硬化并加做防腐层,有效达到防腐、防渗漏的标准。
这一整改源于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涉重排查组联合港区排查组对广西志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多项环境问题:5万吨磷酸扩建项目涉嫌“未批先试产”、新增制桶生产线未履行环评备案手续、洗桶废水存在渗漏风险、废水收集池旁的磷酸桶清洗点地面返沙破损等。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响应,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实施全程跟进、精准帮扶:一是排污许可“即办”。专人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仅用3天即完成排污许可证系统填报,5月21日通过现场核查,6月12日正式获证,办理时长较常规流程压缩50%。二是项目审批“护航”。针对新增制桶生产线,主动协助企业启动环评程序,5月14日完成报告评审,6月上旬即提交审批部门,审批进程显著提速。三是污染防治“固本”。责令企业对问题突出的洗桶区域实施地面硬化及防腐改造工程,5月14日完成土建,6月3日落实防腐处理,消除废水渗漏隐患。
“目前,公司已投入15万元做好此次整改,下一步还将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系统,预计追加投入约30万元。”广西志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雷惠宪表示,“公司将坚决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维护环保设施,保障所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应急科二级主任科员陆明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同时,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监管,巩固现有整改成效,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切实筑牢钦州的绿水青山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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