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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区前列,今年截至11月下旬,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3.1微克/立方米,“钦州蓝”保持常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1—10月全市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85.7%;7个地表水区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同比提升28.6个百分点,灵山县大风江白石坪断面、浦北县马江长田村断面水质明显改善至Ⅲ类优良水平;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无违规开发利用的重点建设用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环境安全平稳运行,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系统持续保持稳定。
二、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坚实有力
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持续巩固,狠抓秸秆露天焚烧治理,处置火点近1000个;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发送60余万条禁燃提醒短信;强化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露天烧烤摊点等城市面源综合治理;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启动2次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强化,持续开展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抓实工业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召开2次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会;加快推进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湾长制,打好海岸线清洁攻坚战,清理海漂垃圾近9000吨,完成20个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探索“合作社”治理模式开展养殖尾水处理,获生态环境部简报总结经验推广。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稳步开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印发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执法检查。加快推进2023年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基本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完成10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作典型经验发言。强化固体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连续4年在自治区年度评估考核中评级均为A级,得分排名全区前列。
三、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有力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练兵,获评为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起,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40余件,办结率达98.2%。持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钦州核与辐射安全。成立平陆运河绿色生态环保运河组,做好平陆运河建设环境要素保障,强化平陆运河绿色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监管,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全力打造生态运河、绿色运河。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源管控,编制(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144家,纳入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企事业单位145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30余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80余个;提升重点区域和领域风险防范预警能力,加快建设广西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钦州库,开展平陆运河2023年防汛避灾综合应急演练、“南阳实践”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
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钦州市22个问题,2023年新增完成整改4个,累计完成整改14个,其余问题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督察组转办194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93件,剩余浦北县1件正在推进整改。高站位配合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获自治区督察组好评,我市共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183件,截至11月下旬已办结138件,办结率75.4%。
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动能耗双控,大力推动发展绿色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资源利用上线。扎实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及示范创建,评选第二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1个、示范村18个,加强自然保护地、红树林重要湿地监管,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环境要素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研究解决重大项目落地环保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进深海排污区选划和深海排放管道建设,完成9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技术审查,落实污染物区域削减,腾出环境容量保障中石油、华谊、国投、中伟、格派、金桂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落实“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进一步规范园区产业规划布局。
主动靠前服务,高效推进项目环评审批。202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630余份,排污许可证核发近240家,排污登记备案200余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获评为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连续6年获评为“红旗窗口”,多人次获评为政务服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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