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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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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QZ202305130002、D2QZ202305180008 |
第四批编号D2 QZ202305130002的举报内容: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平福村支书违建养殖场、毁掉水田,行为极为恶劣,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第九批编号D2 QZ202305180008的举报内容: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平福村,村支书违建养殖场破坏水田行为,经举报后,当地镇政府告知举报人不要闹事。希望督察组不要让当地部门处理。 |
钦南区 |
养殖污染 |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一)关于“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平福村支书违建养殖场”线索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但未获得相关用地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生猪养殖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在征得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可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该养殖场尚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需补办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
部分属实 |
钦南区已要求业主加快办理该养猪场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上图入库工作。目前,该养殖场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正在有序办理,预计2023年6月19日前完成补办手续。 下一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继续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常态化防治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养殖点进行检查,杜绝养殖污染问题的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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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QZ202305130002、D2QZ202305180008 |
第四批编号D2 QZ202305130002的举报内容: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平福村支书违建养殖场、毁掉水田,行为极为恶劣,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第九批编号D2 QZ202305180008的举报内容: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平福村,村支书违建养殖场破坏水田行为,经举报后,当地镇政府告知举报人不要闹事。希望督察组不要让当地部门处理。 |
钦南区 |
养殖污染 |
(二)关于“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平福村支书毁掉水田”线索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实行干清粪、雨污分流,建有一个50立方米的沼气池、一个40立方米的沼液贮存池和一个56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粪污经沼气池和化粪池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水,用于浇灌牧草(业主在养殖场下游坡地种植有2000多平方米的牧草)。经调查,养殖场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口,沼液贮存池旁边的小溪下游几百米的水比较清澈,没有猪粪等污染物,未发现禽畜粪污外排和污染农田痕迹,且周边的农田已荒废多年。 |
部分属实 |
钦南区已要求业主加快办理该养猪场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上图入库工作。目前,该养殖场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正在有序办理,预计2023年6月19日前完成补办手续。 下一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继续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常态化防治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养殖点进行检查,杜绝养殖污染问题的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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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QZ202305130003 |
钦州港中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公司厂区散发出来味道十分强烈;钦州港高速路口处创秋木业有限公司场地内存在多家公司,经营各种类型,在里面进行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烟尘很大,没有防护设施,货车进出时产生的烟尘也大。 |
自贸区、钦南区 |
大气,水,噪声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钦州港中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公司厂区散发出来味道十分强烈”的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钦州港中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并调阅资料,中伟公司目前投入生产的项目为一期一阶段和二阶段项目,主要生产废水有三元洗水、三元母液、氢氧化钴硫酸铵镁废水,其中三元洗水配套“超滤+纳滤+RO(反渗透)”工艺、三元母液配套“汽提脱氨+陶瓷膜过滤除重+MVR蒸发结晶+蒸馏水制备纯水”工艺、氢氧化钴硫酸铵镁废水配套“树脂除重+MVR”处理工艺、“臭氧催化氧化”综合污水处理工艺等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广西钦州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大榄坪污水处理厂)A2排放口深海排放。 2.关于“从公司厂区散发出来味道十分强烈”的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部分生产区域(硫化镍生产线加压浸出工序装置区域)和厂区管廊管道进行防腐防锈喷涂作业点存在异味散发现象。经查阅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自行监测报告数据,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在标准限值内。职业病 |
部分属实 |
1.针对中伟公司厂区内部分区域存在异味散发影响问题,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目前该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对MSP高冰镍溶解加压浸出工序废气吸收塔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加快厂区管廊管道防腐防锈喷涂作业进度,规范作业,降低喷涂异味散发影响。 2.责令钦州市钦南区鸿瑞木业加工厂、钦州市钦南区桂湘木材加工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建设完善收尘、降噪等设施及措施,立即清理厂地内露天堆放的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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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QZ202305130003 |
钦州港中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公司厂区散发出来味道十分强烈;钦州港高速路口处创秋木业有限公司场地内存在多家公司,经营各种类型,在里面进行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烟尘很大,没有防护设施,货车进出时产生的烟尘也大。 |
自贸区、钦南区 |
大气,水,噪声 |
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结果显示,各生产工段的特征有害气体检测值均合格。 (二)关于“钦州港高速路口处创秋木业有限公司场地内存在多家公司,经营各种类型,在里面进行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烟尘很大,没有防护设施,货车进出时产生的烟尘也大”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查,涉及场地内的多家公司位于大田工业集中区的2006-20地块,该地块占地总面积约76亩,共有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共8家、一处蔗渣堆放点 一是广西创秋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疫情及市场原因,于2021年8月停产并拆除了相关设备。 二是广西桉桉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4.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22年4月建成投产并按要求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开展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该项目布局于地块的西面尽头,加工厂房离居民区较远,环境影响较小。 三是钦州市钦南区鸿瑞木业加工厂。该项目于2022年5月建成投产,厂房建设有破碎机及输送带生产线一条,该木业加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范围。破碎工序未配套建设除尘及降噪设施,产房外露天堆放约60吨的树枝原料,在加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除 |
部分属实 |
原料及碎木片,禁止露天堆放。目前两个加工厂已停止生产,场地内露天堆放的原料及碎木片已基本完成清理。 3.责令广西泓森木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建设完善收尘、降噪等设施及措施,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 4.责令广西泓晟木制品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建设完善隔音降噪设施及措施,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责令马某林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清理露天堆放的甘蔗渣及做好堆放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地块管理负责人周某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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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QZ202305130003
D2QZ202305130003 |
钦州港中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公司厂区散发出来味道十分强烈;钦州港高速路口处创秋木业有限公司场地内存在多家公司,经营各种类型,在里面进行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烟尘很大,没有防护设施,货车进出时产生的烟尘也大。
钦州港中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公司厂区散发出来味道十分强烈;钦州港高速路口处创秋木业有限公司场地内存在多家公司,经营各种类型,在里面进行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烟尘很大,没有防护设施,货车进出时产生的烟尘也大。 |
自贸区、钦南区
自贸区、钦南区 |
大气,水,噪声
大气,水,噪声 |
尘及降噪措施。 四是钦州市钦南区桂湘木材加工厂。该项目于2022年11月建成投产,生产设备有剥皮机1台、切片机1台,该木材加工项目工艺简单且规模较小属于环评豁免范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场地内露天堆放有木片约20吨和木皮约50吨。相关生产设备未采取有效的除尘及降噪措施。 五是广西泓森木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木材加工项目于2022年4月建成投产,主要进行栈板半成品方条的加工生产,项目工艺简单且规模较小属于环评豁免范围。现场检查发现带锯、片锯及修边的加工机器均未配套建设任何收尘及降噪设施。经了解,该公司因疫情及市场原因于2022年6月停产至今。 六是广西建燃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于2023年4月12日筹建,现场放置有采购回的一批机械,包括破碎机1台、粉碎机1台、压缩机1台。该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阶段,尚未生产。 七是广西泓晟木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于2023年2月建成生产,生产设备包括分片式切割机1台、木托盘脚墩机2台(具有切割功能),3台设备均配套有布袋收尘设施,该木制品加工项目工艺简 单且规模较小属于环评豁免范围。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配套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现场切割噪声较大。 八是林某旺碎木加工厂。该碎木加工项目于2022年10月建成投产,建设有破碎及输送带生产线一条。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露天堆放有破碎好的碎木片约150吨,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经了解,该加工厂因市场原因于2022年12月停产至今。 九是马某林蔗渣堆放点。其经地块管理负责人周某文同意后,于2023年5月1日将从糖厂收购回的200吨甘蔗渣露天堆放于地块的公共区域,计划用于蘑菇培养料,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经现场检查,该(2006-20)地块内大部分项目及加工点由于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且地块公共场地道路清洁卫生及抑尘措施未落实完善,货车进出时产生的扬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文为连带责任人。 6.责令林某旺碎木加工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清理厂内露天堆放的原料及碎木片。由于该厂经营者林某旺未能联系上,地块管理负责人周某文为连带责任人,负责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7.要求(2006-20)地块管理负责人周某文,要做好地块公共场地道路清洁卫生工作,落实完善抑尘措施,防止车辆进出造成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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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QZ202305120001、D2QZ02305130004 |
一、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委山鸡山村养猪场(村干部有股份),养有3、4千头猪,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农田,经农田沿水沟流到下游福水村委牛头岭村,污染农田气味非常难闻,群众意见非常大。曾多次反应投诉,但每次投诉后,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该猪场只是对贮存养殖废水的氧化池进行简单修整就算了,养殖废水问题未能妥善处理。 二、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委山鸡山村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农田,随意排污臭味很大,污染农田及附近水利沟渠,村里群众意见非常大。 |
浦北县 |
水 |
2023年5月13日上午,我市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群众举报线索情况基本属实。 一、经调查,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委山鸡山村养猪场属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村民集体所有,承租给私人老板经营,租金收入全部纳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信访人反映的村干部有股份的情况不属实。 二、经调查,发现该养殖场有两条猪舍,现存栏量为1800头肉猪,信访人反映养有3、4千头猪的情况不属实。该养殖场采用漏缝板自动刮粪的清粪方式,养殖粪污收纳到三级化粪池发酵,之后外排到两个没有防渗和遮雨设施的泥池贮存,由于转运不及时,造成养殖废水外渗溢流出周边的水利沟渠。信访人反映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农田的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污水外溢存在污染的情况属实。 三、2023年3月,群众向村委及市长热线反映了此问题,张黄镇人民政府立即安排了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由于养殖场只是对三级化粪池和收纳池进行了修整,没有完善防渗和遮雨措施,化粪池污水抽取不及时,导致废水外溢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经核实,曾多次反应投诉,但每次投诉后,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该猪场只是对贮存养殖废水的氧化池进行简单修整就算了,养殖废水问题未能妥善处理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高度重视。接到交办件后,县领导批示:“请牵头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整改,按时报送材料。”5月1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浦北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到现场,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养殖场整改指导,措施要精准有力,确保整改到位。 二、及时处理转运污水。2023年5月10日,已对三级化粪池进行断管截污处理,把原污水收纳池的污水抽取转运给种植大户用作有机肥料,截至5月16日共清运61车约488吨污水作为种植大户的农用肥。 三、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消毒。2023年5月15日,通过人工清理、石灰消毒等当前常规的养殖污水污染处理方式,完成了受污染排水沟和原收纳池土地的整治。 四、建设防渗遮雨污水收纳池。5月16日重新在养殖场旁建设了一个约为400立方米的污水收纳池,配套有防渗、遮雨及安全防护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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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QZ202305130005 |
钦州市钦北区林湖公园内湿地及水源被污染,水体发黑发臭。希望督察组前往调查具体污染原因,并解决相关环境污染问题。 |
钦北区 |
水 |
钦北新城的雨水排水系统沿钦北大道建设,钦北新城北部、皇马工业园一区和钦北大道的部分雨水从宝莲寺旁风门沟向西汇入林湖公园。目前,钦北新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汇集到钦北区人民医院南面的污水提升泵站,然后通过林湖公园的污水压力管排入皇马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3年1月,由于污水管网破损,导致钦北新城片区部分住宅小区的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从宝莲寺门口风门沟流入林湖公园。2023年2月,已修复破损管网,不再有生活污水流入林湖公园。 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林湖公园内水域散发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情况。经快速检测,林湖公园水域上游宝莲寺西门断面(经纬度:108.6266,22.0371)地表水的COD、氨氮、总磷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的标准限值;下游风雨桥断面(经纬度:108.6148,22.043)地表水的COD、氨氮、总磷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Ш类水的标准限值。 |
不属实 |
1.加强钦北新城区及皇马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水顺利进入皇马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防止污水流入林湖公园,污染水环境。 2.加强对钦北新城区及皇马工业园区排水户的排水许可审批力度,确保污水排放口正确接入污水管网,避免出现雨污混排问题。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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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QZ202305130006 |
1.钦北区大垌镇横岭村委第六生产队有一养鸡孵化场,污染很大,当地村民很大意见。 2.钦北区大垌镇横岭村委第五生产队有一福建老板养殖青蛙,污染当地水源,对村民饮用及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3.鹰山水库被当地用于私人养鱼,认为不合理。 |
钦北区 |
水 |
1.关于“横岭村委第六生产队养鸡孵化场,污染很大,当地村民很大意见”的情况属实。核查发现,由于该养鸡孵化场靠近旁边山体处的排水沟被雨水冲毁,雨水冲进养殖场刮粪区,导致残留鸡粪形成污水直接排放到养殖场外,造成污染,当地过往的部分村民意见较大。 2.举报线索反映的大垌镇横岭村委第五生产队养殖青蛙污染问题与第二批线索编号D2QZ202305120005重复,已于《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2QZ20230512 0005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中进行回复。 3.关于“鹰山水库被当地用于私人养鱼,认为不合理”的线索不属实。 经实地核查及走访询问,未发现有人利用鹰山水库进行水产养殖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2023年5月14日,我市相关部门已动员信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在5月21日前自行完成养殖场鸡舍旁排水沟修复,修建鸡粪收集间,妥善收集储存鸡粪,防止造成污染。对被污染的养殖场外水沟进行清理,消除影响。下一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排查清理整治,对违规养殖严格查处,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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