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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2023-05-22 22:40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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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235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QZ202305120001

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委山鸡山村养猪场(村干部有股份),养有3、4千头猪,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农田,经农田沿水沟流到下游福水村委牛头岭村,污染农田气味非常难闻,群众意见非常大。曾多次反应投诉,但每次投诉后,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该猪场只是对贮存养殖废水的氧化池进行简单修整就算了,养殖废水问题未能妥善处理。             

浦北县

2023年5月13日上午,我市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群众举报线索情况基本属实。
    1.经调查,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委山鸡山村养猪场属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村民集体所有,承租给私人老板经营,租金收入全部纳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信访人反映的村干部有股份的情况不属实。
    2.经调查,发现该养殖场有两条猪舍,现存栏量为1800头肉猪,信访人反映养有3、4千头猪的情况不属实。该养殖场采用漏缝板自动刮粪的清粪方式,养殖粪污收纳到三级化粪池发酵,之后外排到两个没有防渗和遮雨设施的泥池贮存,由于转运不及时,造成养殖废水外渗溢流出周边的水利沟渠。信访人反映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农田的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污水外溢存在污染的情况属实。
    3.曾多次反应投诉,但每次投诉后,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该猪场只是对贮存养殖废水的氧化池进行简单修整就算了,养殖废水问题未能妥善处理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一是高度重视。接到交办件后,县领导批示:“请牵头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整改,按时报送材料。”5月1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浦北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到现场,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养殖场整改指导,措施要精准有力,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及时处理转运污水。2023年5月10日,已对三级化粪池进行断管截污处理,把原污水收纳池的污水抽取转运给种植大户用作有机肥料,截至5月16日共清运61车约488吨污水作为种植大户的农用肥。
    三是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消毒。2023年5月15日,通过人工清理、石灰消毒等当前常规的养殖污水污染处理方式,完成了受污染排水沟和原收纳池土地的整治。
    四是建设防渗遮雨污水收纳池。5月16日重新在养殖场旁建设了一个有防渗遮雨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容量约为400立方米的污水收纳池。

阶段性办结

2

D2QZ202305120002

钦州市香江花园、怡和花园、蓝天丽都(建设路179号)三小区中间有一条水利沟,每逢雨天开闸,水利沟上游城西片区的污水从上往下流经该水利沟,水利沟污水发黑且臭味明显。对下游部分的香江花园小区等居民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该水利沟排水口已修建多年,但周边绿化、遮盖等配套设施均未建设完善,雨水量大时,大量黑臭的污水都经由此排口排出,周边居民生活深受影响。

钦南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钦州市香江花园、怡和花园、蓝天丽都(建设路179号)三小区中间有一条水利沟实为沙江沟,建设路与沙江沟交汇处有一排口,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市河西片区排水系统仍以雨污合流排水体制为主,雨水和污水共用一根排水管道,建设路与沙江沟交汇处排口作为我市河西片区的主要雨污合流泄洪口之一,为防止晴天时污水直排沙江沟,该排口建设有闸门。晴天时关闭闸门,将污水逼回河西污水处理厂;遇降雨量较大或者降雨时间过长时,由于该排口雨水汇水面积较大,建设路、文峰路以及木井路沿线区域收集的大部分雨水均通过该排口进行排放,为满足河西片区排水防涝需求,优先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路箱涵水位高过闸门高度时会有部分雨污合流水溢出,必要时,闸门管理单位市开投水务公司会打开建设路闸门进行排水防涝,导致大量雨污合流水出现直排。

属实

加强建设路闸门管理,降雨时通过科学合理控制闸门高度,将建设路箱涵底内浓度较高、沉积物较多的黑臭污水通过配套的回流管道回流到北部湾大道市政污水管道,避免黑臭污水直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下一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加快推进河西片区雨污分流、建设路沿线支管分流改造等项目,争取早日彻底系统解决我市水污染和排水防涝问题。

已办结

3

D2QZ202305120003

广西钦州永鑫港务码头,码头距离钦州港果子山村居民住宅区仅一墙之隔,码头装卸物料(砂石等)产生巨大扬尘污染,且24小时不间断作业,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曾多次反应投诉,但2019年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噪声、扬尘

1.关于广西钦州永鑫港务码头距离钦州港果子山村居民住宅区仅一墙之隔情况属实。经核查,永鑫公司的西北侧长度约90米围墙与果子山村居民住宅区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与围墙距离4米。
    2.关于码头装卸物料(砂石等)产生巨大扬尘污染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永鑫公司装卸的货物主要为石灰石,没有装卸过砂子。永鑫公司码头、堆场在装卸石灰石作业过程中,需要用到起重机、装载机、翻斗车等大型机械,装卸作业的矿石在往堆场进行铲装、堆放及倾倒作业时,不可避免有扬尘产生。该公司为降低扬尘影响,采取了喷淋管道全天候喷洒保湿、喷淋枪定时喷淋、货堆苫盖篷布、建立16米高的防风抑尘网等抑尘措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影响。经第三方扬尘、噪音检测机构检测,2023515日果子山村12检测点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252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1.0mg/m3,符合标准要求。永鑫公司码头、堆场的作业产生的扬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关于“24小时不间断作业,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不属实。永鑫公司规定作业敏感区,即靠近村庄50m范围,夜间21点至翌日7点采取停止作业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但由于果子山村紧邻永鑫堆场,虽已采取降噪措施,噪音问题仍对果子山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经第三方扬尘、噪音检测机构检测,2023515日果子山村12检测点厂界噪声昼间最大测量值为53.5dBA),夜间最大测量值为53.8 dBA),小于《工业且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昼间65 dBA)、夜间55 dBA),符合标准要求。
     4.关于曾多次反映投诉,但2019年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情况不属实。经与市环保部门、港区信访部门等多个部门调查了解,未找到其他的关于永鑫公司投诉信访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批复》,钦州港果子山作业区规划为干散货、液体散货、件杂货作业区。广西钦州永鑫港务有限公司位于果子山作业区内,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要求。而果子山村不仅在果子山作业区内,且同时在钦州石化产业园区内,按照石化产业的要求,石化产业园区内不应有人口密集的居民住宅区。果子山村存在较大的安全、环保隐患,属于需要搬迁的居民区。因各种原因,目前作业区内果子山村居民住区尚未完成搬迁。

部分属实

1.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研究部署,成立港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小组,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整改到位。514日,由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领导带队,组成督办组立即赶赴永鑫公司,现场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整改。
    2.明确要求,严格整改。我市对永鑫公司提出要求,一是企业成立环保推进工作小组,组成环保整改突击队,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编写粉尘和噪音治理工作报告;三是聘请专业第三方粉尘噪音监测机构,对码头作业连续开展三天的实时监测;四是在码头大门和果子山村附近安装粉尘和噪音动态监测仪,主动向社会民众公示监测结果;五是在码头和果子山居民区分界处安装隔音墙;六是在靠近果子山村路段设置夜间隔离设施等;七是持续加大力度做好日常扬尘、噪音的控制工作,完善各类防污管理制度;八是清理排污水沟,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以上八项要求在525日前整改落实完毕。九是企业每天报送环保重要事项工作推进情况;十是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对果子山村进行整村搬迁,解决工业区对居民区影响问题。
    3.跟进落实,做好闭环。一是组建永鑫码头环保工作推进群,有效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抓好整改;二是要求企业每日报送整改工作情况及图片,动态更新整改进度;三是要求企业在一楼办公大楼对外公示整改工作推进进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4.举一反三,扩大整治。2023515日,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组织召开钦州港散杂货码头企业环保问题专项整治暨举一反三工作会议,要求钦州港散杂货码头全面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存在类似情况的立即整改,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此外,还要加强环保宣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5.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已对永鑫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要求该公司限时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4

D2QZ202305120004

浦北县工业园(小江社区),每逢下雨,工业园区便开闸排污,所排废水水质发黑且有臭味。

浦北县

经核实,群众举报线索情况部分属实。
    (一)关于浦北县城工业园区(小江社区)每逢下雨工业园区便开闸排污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位于县城工业园区北片区横三路和科园路交接处,设计安装污水提升泵站1座,内置一座箱式变电室以及闸板井、过滤池、污水池、格栅井、泵仓等设施,不存在人为开闸排污的行为。
   (二)关于所排废水水质发黑且有臭味问题属实。
    由于污水提水泵站内的泵机堵塞、损坏,维修不及时,导致污水从鱼窝头排水沟处溢出,水质显灰黑色,且有异味,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2023514日,技术员用孔径约5毫米不锈钢网罩住泵机进水口,防止污水中的垃圾再次堵塞、损坏泵机,并将污水提升泵站的提升泵更换为大功率提升泵。经整改后,目前污水提升泵站处已无污水外溢。

已办结

5

D2QZ202305120005

一福建老板在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横岭村委西含村五队早禾垌养殖牛蛙,养殖废水污染当地河流,且养殖场死牛蛙随地丢弃,无任何防疫设施,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钦北区

1.“养殖废水污染当地河流”问题属实。 经实地核查,该养殖场的养殖尾水未经综合利用直接排放到养殖场外围水域,经现场快速检测养殖场上游来水和尾水排水口下游水样,上游水样总磷浓度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限值,尾水排水口下游水样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限值。

2.“养殖场死牛蛙随地丢弃”问题不属实。核查时,现场没有死牛蛙随地丢弃的现象,且养殖池里也未发现死蝌蚪。

3.“无任何防疫设施”问题属实。该场没有任何防疫设施,但水产养殖没有人畜共患病的现象,且水产养殖没有规定需建设防疫设施的要求。    

部分属实

5月13日,钦州市钦北区相关部门已动员养殖场老板自行在3天内清运走现有牛蛙蝌蚪,同步拆除养殖场的水管、养殖网箱、遮阳网等设施。截至5月16日,养殖场已转移全部牛蛙蝌蚪。并要求该养殖场在完成清运及拆除养殖设施后,5月22日前对养殖场土地进行恢复。

阶段性办结

6

D2QZ202305120006

新起点KTV(钦州市钦南区白沙街金湾步行街小区—3栋2单元楼下2楼);1.KTV每天营业至次日凌晨2点,场所隔音较差,低音炮产生震感较强,噪声严重扰民;2.金湾步行街小区属于商住混合一体建筑,该KTV在小区楼下经营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规定,若不符合建议依法进行查处。

钦南区

噪声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1.2023年3月6日,该场所因“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被钦州市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9月6日)的行政处罚,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2023年5月15日23时,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新起点KTV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场所仍处于停业状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娱乐场所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因此,群众投诉该场所每天营业至次日凌晨2点的经营行为并没有违法。至于营业时间内产生的噪音问题,因该场所已停业,暂未能核实。
    2.经钦州市钦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核查反馈,钦州市钦南区新起点娱乐城,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48号金湾步行街3号楼二层,经营者为陈某盛。该场所为独立的商业房产,共有四层,场所正上方无住宅,不属于商住混合一体建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设立条件,于2018年1月8日完成营业执照注册,于2018年4月27日获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于2019年7月15日由钦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批准设立,获《娱乐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因该场所处于停业状态,是否存在“场所隔音较差,低音炮产生震感较强,噪声严重扰民”等问题无法查实。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跟踪,待该场所复业后要求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已办结

7

D2QZ202305120007

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海棠村委蛇西村有一虾塘养殖,养殖面积大概一百多亩,在距离居民住房100米处建有增氧水泵房,水泵运行噪声严重扰民。该问题已经多次向12345热线进行投诉,但未得到妥善解决。

钦南区

噪声

2023年5月13日上午,钦南区工作组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噪声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该虾塘设置的一个增氧机房距离居民集中住宅区较近,且机房内部设施设备24小时运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了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2023年5月13日,钦南区要求该公司对产生噪声的增氧机房做好降噪除音处理,并加强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5月16日,该公司已按要求对靠近居民住宅区的增氧机房及设备铺装隔音棉,及时更换了2台新型低音运行设备。5月16日晚,钦南区现场核实及走访周边群众,该公司增氧机房产生的噪声已大幅度降低,噪声扰民问题已有效解决。下一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及时更换4台新型低音运行设备,进一步优化设备设施。

已办结

8

D2QZ202305120008

广西金百纳投资有限公司在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四队生产队非法开挖林地、农田,而且未经集体同意签字就开始强挖农田土地,导致部分农田遭掩埋,生产队开挖林地行为同时造成村民饮用水出现问题。

钦北区

生态

   1.关于“广西金百纳投资有限公司在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四队生产队非法开挖林地”情况属实。金百纳公司在矿山建设范围内的林地部分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同意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九牛岭花岗岩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林审准资〔2022〕401号)和《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关于统一钦州市钦北区在大垌镇平山村委九牛岭花岗岩矿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钦北林审准资〔2022〕4号)等批复文件,获得同意使用林地共14.9533公顷,但同时存在超范围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9068公顷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2022年12月15日,钦北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反映到平山村对金百纳公司九牛岭石场检查时发现,金百纳公司在建设矿山时存在超范围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18日,经钦州市钦北区紫林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地勾绘及现场勘验查实,金百纳公司在村6林班林地内建设矿山和修路时超范围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9068公顷,林地上的林木与树桩也已经被清除,无法调查和计算林木蓄积。该违法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触犯刑法,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林业部门已将金百纳公司超范围非法改变林地违法行为问题依法移送钦州市森林公安局钦北分局(以下简称森林公安钦北分局)作刑事案件侦查。
    2023年1月3日,森林公安钦北分局已受理村6林班(九牛岭)被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已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侦查。
    2.关于“非法开挖农田,未经集体同意签字就开始强挖农田土地,导致部分农田遭掩埋”情况不属实。根据国家地形三调数据库“三区三线”对比,信访人反映的强挖农田土地导致部分农田遭掩埋的事实不符,经对比举报人反映的土地地理位置为林地,不涉及农田。
    3.关于“生产队开挖林地行为同时造成村民饮用水出现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矿区范围南面有一个山泉水饮用水源,水源目前正常使用,该水源是下游约300人的村生产队的饮用水源,离矿区边界约100米。且该公司目前已在矿区南面新建完成一个300立方米的备用水池,并于矿区北面修建完成一个80立方米的备用水池,可满足矿区用水,准备投入使用。投用后可在发生突发情况或下游村民缺水时提供应急用水。

部分属实

2023年1月3日,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已对广西金百纳投资有限公司在大垌镇平山村委6林班(九牛岭)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下一步,我市将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案件侦查工作。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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