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注销钦州市东场(大风江)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钦环审〔2021〕36号)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局同意你单位注销《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市东场(大风江)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环审〔2021〕36号)的申请,即日起此文件作废。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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