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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金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2025-12-25 14:20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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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受理了《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金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情况

1

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金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钦州市钦南区临港工业区金窝工业园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电话:0777-2558869  0777-2558870

 通讯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133号窗),邮编:535000。

 附件:1.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金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本)

2.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金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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