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锦泽丰冶炼厂:
你公司报来《关于注销钦州市锦泽丰冶炼厂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钦市环管字〔2008〕114号)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局同意你公司注销《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钦州市锦泽丰冶炼厂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钦市环管字〔2008〕114号)的申请,即日起此文件作废。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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