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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3年2月7日受理了《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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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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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 |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贵台镇等乡镇山脊、山包处 |
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旺生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
电话:0777-2558869 0777-2558870
通讯地址: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光大白石湖售楼部旁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535000)。
附件:
1. 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本).pdf
2. 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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