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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钦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修订了《钦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应急预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应急预案》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qzhbwk@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地址:钦州市富民路28号,邮编53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钦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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